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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梁羽生读宋史:秦桧是两个中国论的祖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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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6 14:2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转帖]梁羽生读宋史:秦桧是两个中国论的祖宗
  帖子原址http://www.hxlsw.com/Celebrity/zt/2008/0221/29132.html
  来源: 梁羽生 新浪读书
  最近翻阅宋史,发现一件事情,原来主张“两个中国”者不自今日始,而是古已有之了的。倡此论者,即“鼎鼎大名”的汉奸秦桧是也。
  秦桧在未做宰相以前,曾扬言道:“我有两条妙策,可安天下。”当时相位出缺已久,有人问他道:“你既有妙策,何以不言?”秦桧道:“朝廷没有宰相,说出来也没人执行。”意思即是“等我做了宰相再说吧”。
  后来秦桧果然做了宰相,而这两条“妙策”也真的向皇帝(高宗赵构)提出来了,是什么呢?八个大字:“南人归南,北人归北。”
  原来当时金人入侵,长江以北的土地大都被金国占领,金人还在中原建立了一个伪齐国,以刘豫作傀儡皇帝。南宋偏安江南,以临安(今杭州)为首都,只是一个小朝廷的局面。这八个字的内容,包括了承认金人吞并的中原领土为金国的合法土地,承认刘豫的伪齐国;宋国放弃两河、中原、江淮之地,不许再谈“反攻复国”;从北方逃难来的老百姓,一律送回他们的原籍,使他们成为金国人或伪齐国人;凡非江南人而为金国掳去的臣民,一律不须送还,任由他们为金人或伪齐人均无不可。
  “南人归南,北人归北”,换句话说,这就是要使“两个中国”合法化。秦桧的理由是:反正北方已非我有,这已成事实,何不承认事实来换取和平呢?
  赵构本来是害怕敌人,准备和敌人妥协求和的,可是听了秦桧这个主张,也不禁迟疑起来,他考虑了许久,与其他的人臣说道:“秦桧南人归南,北人归北,朕北人,将安归?”因为他自己是“北人”,不可能赞同秦桧的计划,这计划才搁浅下来。
  秦桧卖国求荣,提起他谁都要骂他一声汉奸。直到现在,民间还叫炸油条做“油炸桧”,表示了人民对秦桧的憎恨(广东人读如“油炸鬼”,只是一音之转,同时也表示秦桧其人不过是“鬼东西”)。不过,说起来也很有意思,秦桧最初却并不以汉奸的面目出现,相反,是以“爱国忠臣”的面目出现的。
  历史上凡大奸大恶之辈,大都有些“才能”,此所谓“无才不足以济奸”也。而且还装出“爱国”的样子,宋代的秦桧、近代的汪精卫都是典型。汪精卫从做“革命党”到做汉奸的事情人所熟知,不必赘述。秦桧最初在南宋的政治舞台以“忠臣”姿态出现,则或许还有人不知,不妨谈谈。丁辑 读史小识
  秦桧在徽宗政和五年(一一一五年)考取头名状元,写得一手好文章,“词学兼茂,才华卓绝”(详见宋史《秦桧传》)。靖康元年(一一二六年),金兵围攻汴京,要求割中山、太原、河间三镇,当时的宰相李邦彦、白时中、张邦昌等一致认为可以割让。秦桧却上疏反对割三镇,并提出兵机四事。第二年,徽、钦二帝被俘,金人立张邦昌为伪楚帝,秦桧又申状到金营反对立张邦昌,要求仍旧在姓赵的当中选一人为帝。申状一开头就侃侃言道:“桧荷国厚恩,甚愧无报,令金人拥重兵临已拔之城,操生杀之柄,必欲易姓,桧尽死以辨。”他在说明了赵氏不可废的理由后,申状最后道:“桧不顾斧钺之诛,言两朝之利害,愿复嗣君位,以安四方。”
  当时大臣差不多都被金国的军威吓得发抖,没人敢道个“不”字,秦桧这张申状当真是“一士谔谔”,朝野上下,人人都赞他是个“忠臣”。金兵的统帅黏罕阅状大怒,把秦桧抓到了金营,一同掳往燕京。
  可是这个“忠臣”一到金营,稍受折磨,就变了节。他到了燕京,买通黏罕左右,替他说好话。黏罕奏明金主吴乞买,将秦桧夫妇赐给另一位掌握军权的左元帅挞懒,供军前使用。
  秦桧聪慧过人,学会金国语言文字,熟悉了风土人情,成为了标准的“金国通”。秦桧的老婆王氏生得伶俐俊俏,挞懒对她特别垂青。秦桧处处在挞懒面前表示他忠于大金帝国,连老婆也在所不惜,挞懒便日益倚重他,后来挞懒攻楚州,金军诱使楚州举城投降的那篇檄文,就出于秦桧的手笔。
  建炎四年(一一三○年),挞懒把秦桧放回来,要他在南宋政府中设法取得权柄,作为内应。当时秦桧假称是杀了金人的监使逃回来的,杭州全城轰动。虽然也有些人不信,但到底为他过去的“声名”所迷惑,大多数人仍然把他当作“忠臣”。秦桧察觉宋高宗的意图,知道他只是想苟安于小朝廷的局面,便约略地把他和金人相得的情形,透露一点给高宗。高宗正需要这样一位和他“志同道合”的臣僚,且又在金人面前说得上话的,因此很快就把他的职位提升到宰相。高宗曾对人说,他和秦桧见面,听到秦桧的一番高论之后,欢喜得几夜睡不着觉,失眠了。
  狐狸的尾巴不久就露出来,自从他的“南人归南,北人归北”的主张一提出来,朝野反对之声四起。到了后来,甚至杭州的大街小巷,都贴满了“秦相公是奸细”的标语。
  可是宋高宗虽不赞同他这个主张,但仍然是想求和的,只希望敌人的条件较宽,能够接受。绍兴八年(一一三八年),高宗决定向金国臣服,派王伦到金国去商谈议和条件,表面的理由是想接回被金人所俘的他的妈妈韦妃(其实他还不知生身之母,早已改嫁金国的盖天大王了)。
  当时宋大将岳飞、韩世忠等人在军事上正节节胜利,情况与徽、钦被掳之时不同,朝臣大都反对和议。这位以前反对屈辱求和而现在则主张求和的秦桧说道:“陛下不惮屈己议和,此人君之孝也。群臣见人主卑屈,怀愤愤之情,此人臣之忠也。君臣之心,两得之矣!”真是“聪明绝顶”,善于说辞,既捧了皇帝,又安抚了那班朝臣(当然也有不受他安抚的,例如枢密院编修胡铨就上疏请杀秦桧)。
  后来金国派了张通古做“江南诏谕使”,要宋高宗赵构跪接大金国“诏书”,摆出的“格局”根本不是“讲和”,而是“受降”。
  赵构愿意投降,但却不好意思下跪,双方商议之后,金人同意以秦桧作为宋帝的代表跪接诏书。秦桧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率领百官,大张盛典,在张通古面前三叩首,双手举过头顶,把诏书接了下来。
  老百姓都是痛恨卖国奸贼的,无怪后代的人们,都只知道秦桧是个“汉奸”,而很少知道他还是个“才高学广”的状元,而且还曾经扮演过“忠臣”的角色了。
  文章摘自《梁羽生自选的散文精品集:笔花六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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