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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元人眼中的岳飞——兼谈对传统爱国主义思想的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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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7 15:23: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转帖]元人眼中的岳飞——兼谈对传统爱国主义思想的继承问题
         帖子原址:http://www.china1840-1949.com/show.aspx?id=6512&cid=8
         来源:近代中国研究  作者:韩志远

  一、   问题的提出   最近,因新编中学历史教材对岳飞重新定位问题,而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千古英雄岳飞的名分似乎又出现了问题?这使我不由地想起当年所亲历的一幕。
  那是在 1966 年是非颠倒的年代,我借大串联的机会,前去杭州西子湖畔瞻仰心仪已久的岳庙,以凭吊民族英雄。然而,令人吃惊地是,眼前出现一幅惨不忍睹的景象。前面大殿正在改做阶级教育展览,转至安葬英雄的后园,“岳武穆王之墓”的石碑被从基座砸断,扑倒在地,坟墓已无封土,陵园后墙推倒 两米 多长,几个外墙上赫然给岳飞贴着一张大字报,历数岳飞的罪恶,其中有:“岳飞是双手沾满劳动人民鲜血的刽子手”,“岳飞是帮助一个统治阶级打另一个统治阶级的忠实的奴才”等语。落款记不大清楚了,好像是当地的一个造反派组织。更奇特的是,大字报上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各种笔体的钢笔字,无一例外都是歌颂岳飞,谴责砸岳坟罪行。记得其中有:“民族英雄岳飞永垂不朽!”“我要学习岳飞的爱国主义精神!”“砸岳坟就是为秦桧翻案,如同赫鲁晓夫毁斯大林墓一样。”等等。可见,人民心中有杆秤,香花毒草是分辨得清楚的。此后,岳坟事件,时时萦绕心头,学习历史,探究历史真相,还历史本来面目,成为我为之终生追求的目标。可以说,此事是使我后来成为历史研究工作者的一个重要因素。
  文化大革命后,虽然未再谒岳庙,但是仍留意岳庙的恢复情况。遗憾的是,一直未见到砸岳坟事件及其处理的文字资料。近年,出版辞书的权威机构——上海辞书出版社推出了两部有关名胜的辞书:一曰《中国名胜词典》, 1 一曰《中国历史名城词典》, 2 其中有关“岳庙”和“岳飞墓”条,仅讲了岳庙曾于二十世纪两次( 1923 年、 1979 年)重建和重修,而岳飞墓被毁事件只字未提。这段历史似乎就永远地消失了。然而,最近岳飞名分再起纷争,说明历史是不能忘记的。尽管前后两件事表现形式不同,但实际上是历史的延续。毁墓与否定其民族英雄的名分,都是对历史的无知所造成的。今年正值民族英雄岳飞诞辰九百周年之际,在这值得隆重纪念的日子里,作为一名史学工作者写点纪念文字,还历史的真相,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本人选择元人如何评价岳飞为题,主要是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南宋最终被元朝所灭亡,作为胜利者如何看待敌对方的优秀人物?二是元朝是蒙古统治者所创建,蒙古与女真同属于北方少数民族,元人对岳飞如何评价,对我们今天如何正确对待历史人物和民族遗产也有一定的借鉴作用。以下谈点粗浅的看法,请史学界同仁教正。
     二、   元朝官方对岳飞的态度及评价   
  元朝统一全国后,官方对岳飞态度及评价如何?有关这方面的直接资料,传世的并不多见。但是,仍可以从这些少许遗存资料和相关材料中,较为准确地了解到元朝官方对岳飞的态度和评价。
  元朝灭亡南宋后,对原属南宋的臣民有明确的政策。元世祖忽必烈于至元十三年( 1276 )二月,曾颁布一份安抚亡宋臣民的诏书,可以反映元朝政府对前朝的态度。现引录于下:
  间者,行中书省右丞相伯颜遣使来奏,宋母后、幼主暨大臣百官,已于 正月十八日 斋玺表绶奉并降附。朕惟自古降王必有朝觐之礼,已遣使特往迎致。尔等各守职业,其勿妄生疑畏。凡归附前犯罪,悉从原免;公私逋欠,不得徵理。应抗拒王师及逃往啸聚者,并赦其罪。百官有司、诸邸第、三学、寺、监、秘省、史馆及禁卫诸司,各宜安居。所在山林河泊,除巨木花果外,余物权免征税。秘书省图书,太常寺祭器、乐器、法服、乐工、卤簿、仪卫,宗正谱牒,天文地理图册,凡典故文字,并户口版籍,尽仰收拾。前代圣贤之后,高尚儒、医、僧、道、卜巫,通晓天文历数,并山林隐逸名士,仰所在官司,具以名闻。名山大川,寺观庙宇,并前代名人遗迹,不许拆毁。鳏寡孤独不能自存之人,量加赡给。

  1 在改朝换代之后,元朝政府明确地宣布了对原宋臣民政策,而且实际上也是遵守的诺言的。优待前贤之后,保护寺观庙宇和前代名人遗迹等等,都是做得很不错的。尤其对原南宋封授的忠臣烈士及其祠庙,并未有拆毁的举动。元朝政府对于岳飞不仅给与封谥,而支持对杭州的岳庙及坟墓的修缮。对此,元人陶宗仪曾有记述,现转录于下:
  岳武穆王飞墓,在杭棲霞岭下,王之子云祔焉。自国初以来,坟渐倾圮。江州岳氏讳士迪者,于王为六世孙,与宜兴州岳氏通谱,合力以起废,庙与寺复完美。久之,王之诸孙有为僧者,居坟之西,为其废坏,庙与寺靡有孑遗,天台僧可观以诉于官。 时何 君颐贞为湖州推官, 柯 君敬仲九思以书白其事,田之没于人者复归,然庙与寺无寸椽片瓦。会 李 君全初为杭总管府经历,慨然以兴废为己任。而 郑 君明德,元祐为作疏语曰:西湖北山褒忠演禅寺,窥见故宋赠太师武穆岳鄂王,忠孝绝人,功名盖世,方略如霍骠姚,不逢汉武,徒结志于亡家,意气如祖豫州,乃遇晋元,空誓言于击楫。赐墓田棲霞岭下,建祀祠秋水观西。落日鼓钟,长为声冤于草木。空山香火,犹将荐爽于渊泉。岂期破荡子孙,尽坏久长规制。典祊田,堕佛宇,春秋无所烝尝。塞墓道,毀神棲,风雨遂颓庙貌。休留夜啼拱木,踯躅春开断垣。落泪路人,事关世教。盖忠臣烈士,每诏条有致祭之文。岂狂子野僧,搀国典出募缘之疏。望明有司告之台省,冀圣天子锡之珪璋。褒忠义在天之灵,激死生为臣之劝。周武封比干墓,事著遗经。唐宗建白起祠,恩覃异代。疏成,郡人王华一力兴建,于是寺与庙又复完美。且杭州路申明浙省,转咨中书,以求褒赠。适赵公子期在礼部,倡议奏闻,降命敕封并如宋,止加“保义”二字。

  2 以上资料反映出,元朝政府在灭宋后,不仅没有废止宋对岳飞封号,而“降命敕封并如宋,止加‘保义’二字。”在岳飞原有的封号上添增谥文,以示褒奖。另外,陶氏在记述入元后,岳飞寺庙由衰败到修葺情况的同时,也表彰了地方官员为收回岳庙的旧田产和新赐墓田等所做的工作。说明元朝上至朝廷、下至地方官吏是把岳飞作为忠臣烈士加以推崇的。根据元朝祭祀规定,岳飞当属于被崇祭祀的对象。《元典章》中载有多件元朝崇祭祀的诏旨,现选录世祖、武宗两件如下:

  至元三十一年( 1294 )四月,钦奉诏条内一款,五岳四渎,遣使诣祠致祭;其名山大川、圣帝明王、烈士载在祀典者,所在长吏,除常祀外,择日致祭,庙宇损坏,官为修理。钦此。
  至大四年( 1311 ) 正月初五日 ,钦奉祀南郊,诏书内一款,岳镇海渎,已议加封遣使致祭;其路府州县名山大川、圣帝明王、忠臣烈士、凡在祀典者,各具事迹申闻,次第加封。除常祀外,主者施行,严加致祭,庙宇损坏,官为修葺。

  3 从以上诏令来看,元朝政府对前代圣帝明王、忠臣烈士的祭祀及庙宇修复是有所规定的。因此,元朝杭州地方官对岳飞庙宇的修复和祭祀,并非完全出于个人原因,而属于职责份内之事。
  元朝不仅保护先贤遗迹,而且优待先贤之后。这一政策,在岳飞后人身上也有体现。早在元太宗统治时期,蒙古灭金占领中原后,曾访得宋鄂王飞后、汤阴人岳珍,授予许州长官。

  1 岳飞六世孙岳浚,于元成宗大德间,曾任石门县尉。英宗至治年间,任松阳县惠洽巡检司长官的岳自修,“字德敏,宋太师鄂忠武王五世诸孙,今为常之宜兴人”。

  2 岳氏常州路宜兴州这一支血脉,是“岳王弟经略使之孙,自九江来居,由宋而元,子孙蕃衍,文物之盛,拔萃同里”,元代已是“常之望族”。

  3 岳飞死后数年,其孙岳珂曾编辑岳飞传记资料,定名《金佗 稡 编》,后原刻散佚,元至正二十三年( 1361 ),“江浙行省中书平章政事兼同知行枢密事吴陵张公,命断事官经历吴郡朱元佑重刻之”。

  4 由此可见,元朝对岳飞是尊崇的。
  最能反映元朝政府对岳飞评价的资料,还当属《宋史 . 岳飞传》。由元代国家组织修撰的《宋史》,是二十四史中一部官修正史。《宋史》对岳飞的评价,集中反映在该书的列传《岳飞传》中(杨再兴、牛皋、张宪等传也多有涉及)。可以说,《宋史 . 岳飞传》基本上反映了元朝官方观点。我们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元朝史官对岳飞的评价:
  一是《岳飞传》在整个《宋史》列传中占有较为重要的位置。《宋史》列传共 225 卷,其编纂原则是:“人臣有大功者,虽父子各传。余以类相从,或数人共一传”。编纂体例分类是:“后妃、宗室、外戚、群臣、杂传”。

  5 《岳飞传》列于 124 卷,隶属群臣类。而且群臣类中,各人亦以类相从。于是,岳飞被归入南宋军事将领类中。在入传的南宋军事将领中,岳飞名列第二,仅次于韩世忠之后。而且,岳飞与其子岳云独占一卷。足见岳飞在元朝史官眼中的地位。
  二是赞许岳飞的人品。在《岳飞传》的字里行间中渗透着对岳飞人品的赞誉。《岳飞传》开篇在简述其家世之后,说:岳飞“少负气节,沈厚寡言,家贫力学,尤好《左氏春秋》、孙吴兵法。” 6 岳飞不仅有气节,还是一个有情有义之人。如对教过他老师周同终生不忘,“同死,朔望设祭于其冢”。本传说,“飞至孝,母留河北,遣人求访,迎归。母有痼疾,药饵必亲。母卒,水浆不入口者三日。”“卒有疾,躬为调药;诸将远戍,遣妻问劳其家;死事者哭之而育其孤,或以子婚其女。凡有颁犒,均给军吏,秋毫不私。”等等,这类歌颂岳飞品德高尚之处颇多,其中以岳飞对待其子岳云的态度最能说明问题。岳云年十二,即随军征战。“飞征伐,未尝不与,数立奇功,飞辄隐之。每战,以手握两铁椎,重八十斤,先诸军登城。攻下随州,又攻破邓州,襄汉平,功在第一,飞不言。 …… 杨么平,功在第一,又不上。张浚廉得其实,曰:‘岳侯避宠荣,廉则廉矣,为得为公也。’奏乞推异数,飞力辞不受。尝以特旨迁三资,飞辞曰:‘士卒冒矢石立奇功,始沾一级,男遽躐崇资,何以服众?’累表不受。颍昌大战,无虑十数,出入行阵,体被百余创,甲裳为赤。以功迁忠州防御使,飞又辞;命带御器械,飞又力辞之。”由于岳飞屡次从中作梗,使岳云职位“终左武大夫、提举醴泉观”。从这段文字不难看出,元朝史官把岳飞描写成一个具有高尚的品德和无私奉献精神的人物。
  三是推崇岳飞思想境界。本传中录有不少岳飞的言论,不难看出史官是想以此表现岳飞思想境界的。如高宗要为岳飞营造府第,岳飞辞曰“敌未灭,何以家为?”又如,岳飞曰:“文臣不爱钱,武臣不惜死,天下太平矣。”再如,“每辞官,必曰:‘将士效力,飞何功之有? ’ ”通过这些言论,成功地塑造了岳飞高大的形象。
  四是表彰岳飞以国家利益为重的精神。本传记述了许多为国为民不避祸福的事迹。如早年岳飞以秉义郎之职,上书数千言,批评权臣黄潜善、汪伯彦不图恢复,一味奉帝南逃,并要求高宗亲率六军北上,收复失地。结果,“书闻,以越职夺官归”。秦桧坚持与金议和,岳飞说:“金人不可信,和好不可恃,相国谋国不臧,恐贻后世讥。”结果“桧衔之”。原岳飞部将李宝陷于金,后从海道归宋,被韩世忠留之,李宝痛哭願归岳飞麾下。韩世忠将此事写信告知岳飞,岳飞回复说:“均为国家,何分彼此?”这种做事完全从国家利益出发,使“世忠叹服”。在敌军进犯之时,岳飞有时带病出征,“时飞苦寒嗽,力疾而行”。本传中以岳飞背部刺字最为感人。“飞裂裳以背示铸,有‘尽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理。” 此外,诸如“复仇报国” 这类表现岳飞常怀报国之心的言行,在本传比比皆是,不胜枚举。
  五是对岳飞的军事才能推崇备至。本传分量最重的部分,当属表现岳飞军事成就方面。用现代军事术语来概括本传所表述岳飞军事成就,主要有这么几个方面:(一)丰富的战争实践。本传从岳飞宣和四年应募入伍始,详尽地叙述了他“以列校拔起,累立显功”的参战经历。据本传统计,岳飞参与较大的战斗六十余次。基本反映出岳飞“自结发从军,大约经百战,未尝败北”的战绩。 1 岳飞在战争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并成为南宋首屈一指的军事家。 ( 二 ) 卓越的军队建设。本传中对岳飞在治军方面成就是大加肯定的。对岳飞从严治军,包括严格训练、严肃纪律、赏罚分明等方面都不乏记述。如说岳飞训练军队十分严格,平时常按实战和临战进行训练。如骑兵训练,“课将士注坡跳壕,皆重铠习之。子云尝习注坡,马踬,怒而鞭之。”岳飞通过严肃纪律来保障军队的战斗力,为此制定了许多律条。如“卒有取民麻一缕以束刍者,立斩以循”。在作战中贯彻“有功者重赏无功者峻罚”的原则。岳飞从严治军,训练出一支坚不可摧的岳家军,并且保持了“冻死不拆屋,饿死卤掠”的严明纪律,这在当时是非常罕见的。(三)富有哲理的军事思想。本传不仅称道岳飞的治军风范,更盛赞他善于谋略和灵活用兵。岳飞要求将士除了有勇敢战斗的精神,更重要的是发挥谋略的作用。早年,岳飞为张所部将时就说过:“勇冠不足恃,用兵在先定谋”, 2 强调作战要谋略在先。以后,成为独挡一面的大将时,对谋略的认识更加深刻。《金佗续编》亦载有岳飞对谋略的看法,他曾说:“谋者胜负之机也。故为将之道,不患无勇,而患无谋”。 3 本传说岳飞也很注重灵活用兵,不赞同将帅作战按照事先准备的阵图行事的做法,认为阵图乃定局,而战场千变万化,“古今异宜,夷险异地”,不能照搬。他说:“兵家之要,在于出奇,不可测识,使能取胜,若平原旷野,猝与敌遇,何暇整阵?”因此,他提出:“阵而后战,兵法之常,运用之妙,存乎一心。”这种根据作战情况灵活运用战法的思想,对岳家军多次战胜金军起了不小的作用。在岳飞的指挥下,岳家军“皆可以一当十百”,所向无敌,就连金人也赞叹:“撼山易,撼岳家军难”。 4 除以上我们归纳几点之外,《岳飞传》末所附之“论”,是元朝官方对岳飞所做出一个带结论性地评价。“论曰:西汉而下,若韩、彭、绛、灌之将,代不乏人,求其文武全器、仁智并施如宋岳飞者,一代岂多见哉。史称关云长通春秋左氏学,然未尝见其文章。飞北伐,军至汴梁之朱仙镇,有诏班师,飞自为表答诏,忠义之言,流出肺腑,真诸葛孔明之风,而卒死于秦桧之手。盖飞与桧势不两立,使飞得志,则金仇可复,宋耻可雪;桧得志,则飞有死而已。昔刘宋杀檀道济,道济下狱,嗔目曰:‘自坏汝万里长城!’高宗忍自弃其中原,故忍杀飞,呜呼冤哉!呜呼冤哉!”《岳飞传》对岳飞的这一评论,与《宋史 . 高宗本纪》中的评论是相对应的。《高宗本纪》:“岳飞父子竟死于大功垂成之秋。一时有志之士,为之扼腕切齿。帝方偷安忍耻,匿怨忘亲,卒不免于来世之诮,悲夫!” 1 联系元朝史官把秦桧列入《奸臣传》,并对其杀害岳飞、与金议和等卖国行径进行鞭鞑,说明元朝官方在此问题上是非是很明确的,对正义与邪恶的看法也是符合中国传统标准的。总之,元代官方对岳飞的评价是很高的,并未因为岳飞是汉人而诋毁其成就。同时,亦未因南宋曾为敌国,而曲解前代宋金之战。
     三、   元代民间对岳飞的评价  
  俗话说,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岳飞在元代民间的形象如何呢?笔者经过对这方面的资料收集和整理,发现许多元人撰写过吟诵怀念岳飞诗文。如元人龚璛曾撰有《咏岳王孙县尉复棲霞坟田》诗云: “ 岳鄂诸孙复墓田,清明寒食起新烟。道旁为我除苍桧,山下如今哭杜鹃。高庙神灵应悔此,中原父老尚悽然。西湖靡靡行人去,却望棲霞转可怜。” 2 元曲家周德清曾作有《看岳王传》云:“披文握武,建中兴庙宇,载青史图书。功成却被权相妒,正落奸谋。闪杀人望旌节中原士夫,误杀人弃丘陵南渡銮舆。钱塘路,愁风愁雨,长是洒西湖。” 3 这种当时人们抒发对岳飞的深切怀念之情的诗文很多,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陶宗仪的《岳鄂王》一文,为我们了解元人眼中岳飞的形象很有帮助,现摘录于下:          自我元一统函夏以来,名人士多有诗弔之(案:指岳飞),不下数十百篇。其最脍炙人口者,如叶靖逸先生绍云:“万古知心只老天,英雄堪恨亦堪怜。如公少缓须臾死,此虏安能八十年。漠漠凝尘空偃月,堂堂遗像在凌烟。早知埋骨西湖路,悔不鸱夷理钓船。”赵魏公子梦頫云:“岳王坟上草离离,秋日荒凉石兽危。南渡君臣轻社稷,中原父老望旌旗。英雄已死嗟何及,天下中分遂不支。莫向西湖歌此曲,水光山色不胜悲。” 高则诚先生明云:“莫向中州叹黍离,英雄生死系安危。内廷不下班师诏,绝漠全收大将旗。父子一门甘伏节,山河万里竟分支。孤臣尚有埋身地,二帝游魂更可悲。”潘子素先生纯云:“海门寒日澹无辉,偃月堂深昼漏迟。万竈貔貅江上老,两宫环佩梦中归。内园羯鼓催发,小殿珠帘有雪飞。不道帐前胡旋舞,有人行酒著青衣。”林清源先生泉生云:“谁收将骨葬西湖,已卜他年必沼吴。孤冢有人来下马,六陵无树可栖乌。庙堂短计惭嫠妇,宇宙惟公是丈夫。往事重观如败局,一龛灯火属附图。”读此数诗而不堕泪者幾希。然贼秦桧欺君卖国,虽擢发以数其罪,翻四海之波不足以湔其恶。而武穆之精忠,霭然与天地相终始,死犹生也。彼思陵者,信任奸邪,竟无父兄之念,亦独何心哉。故余亦有诗云:“精忠祠宇西湖上,再拜荒坟感昔游。断碣草深蒙奰 ,空山日落叫句天。天移宋祚难恢复,帝幸燕云困虏囚。逆桧阴图倾大业,昭陵无薏问神州。偷安甫遂邦家志,饮痛甘忘父母仇。信使北和怜屈膝,策文南驻忍含羞。两宫五国瞻征战,丹诏班师下节楼。万里长城真自毁,中兴武绩遂云休。乌乎竟死奸邪手,颠沛谁为社稷忧。黯黯冤魂游狴犴,纷纷雨泪泣貔貅。唯余满地苌弘血,不见中流祖逖舟。氛 已尘金匼匝,冕旒终换铁兜鍪。姓名竹帛书千载,父子英雄土一丘。老树尚知朝禹穴,遗黎总解说王犹。复田起废怜僧寺,移檄褒嘉赖省侯。圣世即今崇祀典,儜看宠渥到松楸。”精忠,宋所赐庙额。此诗在未曾加封前作,故云。时至正已丑也。 4 从以上陶氏记述来看,当时的文人墨客写了大量的凭悼岳飞诗篇。陶氏从他见到的“数百篇”中,选录几篇“最脍炙人口者”,并略加评述。而且陶氏本人也于至正已丑年( 1349 )写了一首可以称之为史诗的长诗,以抒发情怀。包括陶诗在内这些诗篇,无不旗帜鲜明的指斥高宗、秦桧的卖国行径,讴歌岳飞精忠爱国精神。陶宗仪何许人也?我们有必要对其生平事迹略做介绍,以此来看他是否能够反映当时的民意。   陶宗仪,元黄岩(今属浙江)人,字九成,号南村。生于元仁宗延祐三年( 1316 ),具体卒年不详,当死于明初。其一生未仕,是一位专事著书立说的学者。所著甚丰,有《说郛》、《南村辍耕录》、《书史会要》、《沧浪擢歌》、《草莽私乘》、《四书备遗》、《国风尊经》、《金丹蜜语》、《元氏掖庭记》、《游志续编》、《南村诗话》、《南村诗集》等多种。  可见陶氏是一个地道的学者。他所引录关于吟诵岳飞诗文的作者,除赵梦頫外,亦基本上属于民间学者。应当说,他们基本上可以反映出当时社会上文人对南宋这段历史的看法。
  元人陈基曾为重刻的《金佗稡编》写过一篇序言,反映了当时的一些流行观点。现摘录如下:
      宋高宗承祖宗之绪,虽间关播越退保江南,然与汉光武不侔尺寸者异矣。而靖康之敌,又非新室赤眉之比。南渡将相心膂爪牙之臣,亦非若曩时冯异仗剑而崛起者。加之重熙累洽渐磨浸渍沦肤浃髓,垂二百年余,一旦两宫蒙尘,宗社为墟,中原父老日夜唏嘘思宋不减三辅。至光武徒步南阳,左袒一呼,尽复高皇帝旧物,其故何哉?盖光武知人明见万里,而康王举国听于权臣。故回溪之败,冯异之罪小;朱仙镇之捷,武穆之功大。光武不以一挫之失忘远图,故异卒以再造之绩兴汉室;康王不能因战胜之锋用武穆,而徇主和之议任秦桧,故以恢复自任者适足以媒忌疾之口,而忠贞自许者卒无以逃煆炼之祸。夫所贵乎中兴之主者,非以其能雪父兄之耻,光先考之烈乎!今举垂成之业而弃之,使冯异君臣专美于前古,武穆父子衔冤于九泉。此孝子忠臣所以读《金佗稡编》者,未有不为高宗恨也。
  从以上引录陶宗仪、陈基等人的观点来看,当时元代社会对岳飞的功过评价,官民上下基本上是一致的。总之,元人认为,岳飞是一位虽死犹生的英雄,他的生死与中原百姓以及国家命运是休戚相关的。宋怨杀岳飞,实行屈辱求和的政策,带来的是“天下中分遂不支”、“万里山河虽不分支”,即国家的分裂和民族的灾难。
     四、   关于传统爱国主义思想的继承问题   
  岳飞是一位为中华民族做出过杰出贡献的历史人物,他的爱国主义思想是中华民族的宝贵遗产。数百年来,人们对岳飞经久不息的怀念,正是基于对他爱国主义思想的崇敬。但是,无庸置疑的是对岳飞看法并非完全一致。尤其是思想领域异常活跃的今天,出现一些标新立异所谓的新论点,有意无意在诋毁岳飞在人们心中的形象。通过笔者的观察,持新论点的有三类人:

   一是不懂历史的现代语所谓的“新新人类”,他们论点奇特地令学者大跌眼镜。如最近读到一篇评论岳飞《满江红》词的文章,文章对历来受到赞誉《满江红》词,做了全面而彻底的否定。该文评论说:《满江红》无论是从艺术性,还是思想性来看,都是极差的。尤其是“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句,看了简直让人恶心,只有野兽才能对吃人肉、喝人血感兴趣。不是神经有毛病,谁能对这样的诗句赞赏!当时,读此奇文,令人哑然失笑。故想起台湾学者柏杨喜用的一句话:“弃之如破鞋”。遂将刊有该文的期刊丢置一旁,不在理会。然而,撰写这篇论文时,不由记起该文,可是翻遍近期曾阅读过的《博览群书》、《中外书摘》、《文萃》等刊物,却未找到。故未能原文照录,以供学界同仁共赏。
    二是缺乏历史常识有一定的言语权的官员。几年前,笔者曾在香港《中华万年网》上发表一篇题为,《有感北宋官员的素质》的文章,曾对当前个别官员存在文化素质低下、历史知识匮乏的现象做过批评。文章涉及到的两位与笔者有接触的文教系统的局级官员,一位说“历史无用”,一位不知金、元两朝由哪个民族创建?本人认为,包括最近个别教育部门发言人的言论,诸如宋金战争,“是兄弟阋墙,家里打架”,“岳飞不是民族英雄”等说法,都属于缺乏历史知识,没有严格的历史科学方法的训练造成的。胡适先生曾经说过:“方法不同,训练不同,讨论是无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和实用主义对待历史人物和事件,所产生的结论是完全不同的。因此,我认为与这些自以为是的人没有对话基础。其所谓从民族团结角度出发的论调,只能带来混淆是非的结果。
  三是专家所谓的新见。目前,在史学研究领域不断听到一些新见。如“慈禧是真诚的改革家”、“袁世凯的真相”、“太平天国是邪教”、“文天祥是逆历史潮流而动的反动派”等等,举不胜举。在这种新见辈出潮流之下,有关岳飞研究也同样出现某些新见。例如,有人试图为秦桧做翻案文章,说秦桧不仅不是金朝奸细,而且, “秦桧再造南宋”。对史学界公认的:高宗和秦桧在杀害岳飞之后,所对金签订的屈辱的绍兴和议的观点,提出不同的新见。认为“它使大规模的战争得以停息,为南宋政权的休养生息、积蓄力量、报仇复国赢得了时间,在客观上有其一定的积极作用”。而进一步提出了“他们(指高宗、秦桧)实质与真正的抗战派并无两样”。 1 由于这些新见出自所谓专家之手,对产生的社会的影响远比前两类人要大得多。对于上述观点,已有批评意见。 2 本人也将另有专文论述,故在此不赘述。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在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各民族都产生了众多的杰出人物。他们身上所反映出的民族精神、爱国精神都是历史留给我们的宝贵的精神遗产。因此,任何借“与时俱进”为名,而随意曲解历史做法都将会被历史所淘汰。 岳飞精神是一面爱国主义旗帜,继承和弘扬岳飞的爱国主义思想,无疑是我们史学工作者义不容辞责任。 因此 ,在岳飞诞辰九百周年之际,草成此文以为记念。
  (《蒙古史研究》第 7 辑,内蒙古大学出版社 2003 年 12 月)
1 参见《中国名胜词典》第 367 页《岳飞墓》、《岳王庙》条,上海辞书出版社 1983 年版 2 参见《中国历史文化词典》第 360 页《岳庙》、 361 页《岳飞坟》上海辞书出版社 1985 年版 1 《元史》卷 9 《世祖纪六》 2   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 3 《岳鄂王》 3 《元典章》卷 3 《圣政二》 1 参阅《成化河南总志》卷 10 2 黄溍《金华黄先生文集》卷 9 《松阳县惠洽巡检司记》 3 谢应芳《龟巢稿》卷 8 《跋岳氏族谱》。案:有一说认为此支岳氏非岳飞宗亲。 4 陈基《夷白斋稿》卷 22 《金佗 稡编序》 5 辽史》附录《三史凡例》 6 以下见《宋史》卷 365 《岳飞传》 1 《金佗 稡 编》卷 9 2 以上见《宋史》卷 365 《岳飞传》 3 《金佗续编》卷 22 4 以上见《宋史》卷 365 《岳飞传》 1 《宋史》卷 32 《高宗本纪九》 2 《存悔斋稿》卷 1 3   见羊春秋选注:《元人散曲》,湖南人民出版社 1982 年 10 月版。 4 《南村辍耕录》卷 3 《岳鄂王》 4   参见《明史》卷 285 《陶宗仪传》;孙作《南村辍耕录叙》,《南村辍耕录》卷首 1 参阅何忠礼等著《南宋史稿》之《序言》及第一编第三章第一节、第四节,杭州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 2 参阅王曾瑜《关于秦桧归宋的讨论》,载《历史研究》 2002 年 3 期;王曾瑜《绍兴和议与士人气节》,载《中国史研究》 2001 年第 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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