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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生平任官职称与其身后之殊荣

发布时间:2017-12-15 16:47:43  作者:  来源:
本年(民国六十四年——一九七五)三月廿七日(农历二月十五日),为我中华民族英雄岳飞谥武穆八百七十二岁诞辰。笔者感於世人特别敬重他的尽忠报国言行,但间或不明其生平任职称谓与

本年(民国六十四年——一九七五)三月廿七日(农历二月十五日),为我中华民族英雄岳飞谥武穆八百七十二岁诞辰。笔者感於世人特别敬重他的尽忠报国言行,但间或不明其生平任职称谓与全部履历,有误认他是「当兵出身」者。爰为本文,考述其生前历任官职之阶别与称谓;及寃狱被高宗赐死以後,所受当朝暨历代政府与民间;并中外学人赞誉之殊荣,以为纪念之献礼。

根据宋史列传————岳飞传,武穆行实编(岳珂撰),参照宋史职官志,详事考证,可以首先说明的,他未曾当过一天兵。他二十岁投笔从戎,其时真定宣抚刘韐募敢士,他应募任小队长,初补「承信郎」,乃宋代武职官阶,共分六十阶之第五十二阶,此为其任官之始。靖康元年(一二二六)夏,金人攻太原,河北制置使种师中驰援至平定军(今山西平定县)。是年武穆二十四岁,在平定军为偏校,破虏於榆次县(今山西境),补「进义副尉」,得见其不计名位,屈就低於「承信郎」五阶之武职官阶五十七阶。是年十二月初一日,康王赵构,以天下兵马大元帅,开府相州(今河南安阳),他奋赴国难,驰往投效,初任先锋,仍补「承信郎」。次年五月初一日,康王在南京(今河南商邱)即皇帝位(即高宗),他自此与高宗皇帝发生间接或直接隶属关系者,为时共十五年。当绍兴六年入觐,有从驾游内苑之荣;绍兴七年扈跸至建康(今南京),有「中兴之事,朕一以委卿」之语。由於安内攘外之功,文职授「开府仪同三司」;武职拜「太尉」,均居当时文武官阶之首。寃狱赐死,出於高宗。追复原官,亦高宗以太上皇帝授命孝宗办理。在此三十年间,岳飞经历功高、职重、寃死、昭雪四大过程。本文因受篇幅限制,采述要方式:㈠志其职以见其功;盖宋代制度,武官无战功,难能升职。㈡录追复原官文告及赐谥加封情节,以明其寃。㈢略举八百多年来中外人士及史书对他的论评,以见其身後之殊荣。

二、历任官职称谓与官阶

()二十岁(宣和四年——一一二二):直定府路宣抚司小队长,承信郎(五十二阶)。

()廿四岁(靖康元年——一一二六):在平定军,六月破榆次县城,补进义副尉(五十七阶)。十二月投效天下兵马大元帅府任先锋,以战功由承信郎、保义郎、秉义郎、修武郎、晋武翼郎(由五十二阶升至四十二阶)。

()廿五岁任河北招抚使司中军统颁,借补武经郎,閣门祗候(招抚使张所、借补第四十阶)。

()廿六岁(建炎二年——一一二八):任东京留守司(东京留守初为宗泽,泽死杜充继任)统制,先後补武功郎、武经大夫、武略大夫借英州刺史、武德大夫英州刺史(三十五阶升至第十九阶)。

()廿七至廿八岁(建炎三至四年):任御营使司(从此直隶於朝)统制军马、御使下都统制,补武功大夫、任昌州防御使、通泰州镇抚使兼知泰州(第十五阶)。

()廿九岁至三十一岁(绍兴元年至三年):武功大夫昌州防御使、神武右副军统制;亲衞大夫建州观察使、神武副军都统制、权知潭州兼权荆湖东路安抚都总管;中衞大夫、武安军承宣使、神武副军都统制;镇南军承宣使、神武副军都统制、江南西路沿江制置使、江南西路舒蕲州制置使(由第十五阶升至第九阶)。 

()三十二岁:神武後军统制(余与上年同)兼荆南鄂岳黄复州汉阳军德安府制置使、清远军节度使、神武後军都统制、湖北路荆襄潭州制置使(从此授文官,逐年晋文职官阶,详本文下节表解)。 

()三十三岁:任镇宁崇信军节度使、神武後军统制、荆湖南北襄阳府路制置使、镇宁崇信军节度使、神武後军都统制、荆湖南北襄阳府路蕲黄州制置使。授检校少保、镇宁崇信军节度使、荆湖南北襄阳府路招讨使兼营田使。 

()三十四岁:授检校少保、武胜定国军节度使、湖北京西路宣抚副使兼营田使。 

()三十五至三十六岁:三十五岁拜太尉,为宋代武职官阶之首,两年皆以太尉、任武胜定国军节度使、湖北京西路宣抚使兼营田大使职。

(十一)三十七岁:授开府仪同三司(余与上年同),乃宋代文职官阶之首。

(十二)三十八岁:加少保(爵位)任武胜定国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湖北京西路宣抚使、河南北诸路招讨使兼营田大使。

(十三)三十九岁:调任枢密副使;又调任少保武胜定国军节度使、万寿观使、奉朝请,以迄以卒。


 志:

绍兴四年(三十二岁)八月二十五日封武昌县开国子。绍兴五年二月初二日进封武昌郡开国侯。绍兴五年九月十三日又进封武昌郡开国公。

三、历任官职与授爵位之性质

考其历任官阶,乃自武职第五十七阶晋至第一阶,文官亦叙至最高阶,爵位封赐,更有检校少保、少保、开国子、侯、公等,兹择其要者,述其性质如次:

()枢密副使:宋史卷一六九「职官」载:「枢密院掌军国机务,戎马之政令,出纳密令,以佐邦治。」又载:「枢密使。知院事,佐天子执兵政,而同知、副使、签书为之贰。」神宗定新制,以枢密院掌边防机密、兵符、军籍、差除路分都监以上及将官诸班直内外禁军之事。是故枢密院之地位,有与民国训政时期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相近似。武穆任枢密副使,奉旨位在参知政事席上,乃在朝议事,排列席位,仅次於左右相。调任万寿观使奉朝请,乃有官而无专守。

()宣抚使:宋以任使将相重臣总师征讨之官称,无定额。北宋大臣范仲淹、富弼,南宋名将韩世忠均曾任之。武穆任湖北京西路宣抚使兼营田大使,在光复襄阳诸郡之後,任职四年以上。

()节度使、制置使:辖诸路军务,恩数与执政同。朝廷宗室近属,年资久者,若任除将帅,始授此官。或以功勋显著之帅守充之。武穆曾任武胜定国军节度使,相当於明、清之总督,民国省区以上绥靖主任。制置使亚於节度使。武穆曾任舒、蕲、鄂、岳、荆南、黄、复州(今皖、鄂、湘三省地区)制置使。

()开府仪同三司:按武穆於绍兴与七年授「开府仪同三司],乃宋文职官阶三十七阶之首,各阶称谓、俸额如下表:

(表摘录自杨树藩之宋代文官制度,略,:D

()太尉:南宋绍兴年间釐正武职官阶,共分六十阶,太尉乃六十阶之首,为北宋政和年间新置,以太尉本秦之主兵官,遂定为武职之首。武职阶俸,较文职为低,因宋代重文轻武,而武穆每以战功晋阶,荣宠擢拔,乃加以文阶。武穆於绍兴七年(一一三七)已拜太尉(按天子任命曰拜),犹若现在上将,再晋几星。按武穆文武官阶,均晋至首阶(武职自五十七阶起),兹列南宋绍兴年间釐正武职官阶六十阶称谓如下:

(01)太尉,(02)通侍大夫,(03)正侍大夫,(04)宣正大夫,(05)履正大夫,(06)协忠大夫,(07)中侍大夫,(08)中亮大夫,(09)中衞大夫,(10)翊衞大夫,(11)亲衞大夫,(12)拱衞大夫,(13)左武大夫,(14)右武大夫,(15)武功大夫,(16)武德大夫,(17)武显大夫,(18)武节大夫,(19)武略大夫,(20)武经大夫,(21)武义大夫,(22)武翼大夫,(23) 侍郎,(24)宣正郎,(25)履正郎,(26)协忠郎,(27)中侍郎,(28)中亮郎,(29)中衞郎,(30)翊衞郎,(31)亲衞郎,(32)拱衞郎,(33)左武郎,(34)右武郎,(35)武功郎,(36)武德郎,(37)武显郎,(38)武节郎,(39)武略郎,(40)武经郎,(41)武义郎,(42)武翼郎,(43)训武郎,(44)修武郎,(45)从义郎,(46)秉节郎,(47)忠训郎,(48)忠翊郎,(49)成忠郎,(50)保义郎,(51)承节郎,(52)承信郎,(53)进武校尉,(54)进义校尉,(55)下班祗应,(56)进武副尉,(57)进义副尉,(58)守阙进义副使,(59)进勇副尉,(60)守阙进勇副使。


()开国公:宋之爵制,区分为:王、嗣王、郡王、国公、郡公、开国公、开国郡公、开国县公、开国侯、开国伯、开国子、开国男共十二等。郡王以上非赵氏不封,皇子、兄弟封爵谓之亲王。亲王之子承嫡者为嗣王。宗室近亲承制特旨者封郡王。遇恩及宗室近亲承袭及特旨者封国公。武穆曾封开园子、侯、及开国公。

()险校少保、少保:宋制「检校官」,一共分一十九阶:太师、太尉、太傅、太保、司徒、司空、左仆射、右仆射、吏部尚书、兵部尚书、户部尚书、刑部尚书、礼部尚书、工部尚书、左散骑常侍、右散骑常侍、太子宾客、国子祭酒、水部员外郎。武穆於绍兴五年(一一三五)加「检校少保」。又有三公之贰,亦曰三少:即少师、少傅、少保。武穆於绍兴十年(一一四O)加「少保」。

()观察使:唐制观察使,亚於节度使,领一道或数州。宋制视察使为兼判遥领之官,武穆曾於绍兴元年(一一三一)授亲衞大夫遥领建州观察使(今福建建瓯)。

()镇抚使:南宋始置,权以招抚群盗,镇抚地区除茶盐之利仍归中央外,其余财赋听任移用。武穆曾於建炎四年(一一三O)任通泰(今江苏南通泰县)州镇抚使兼知泰州。

()承宣使:密院承旨,是曰承宣。武穆曾任武安军及镇南军承宣使。

(十一)刺史:宋制州刺史不赴任者,以他官知判州府事。且以刺史职为武臣迁转之次序。武穆曾於建炎三年(一一二九)授不赴任之英州刺史。

(十二)统制:建炎初年,高宗始置。乃战时武官职称,无定额,命以节制军马,统摄诸将,逐级区分为都统制、副都统制、统制、副统制、同统制。武穆历任统制、副都统制、都统制。相当於现在之团、师、军长暨兵团司令官。又任河南北诸路招讨使,乃临时兼领。相当於革命军北伐时集团军总司令或对日抗战时期战区司令长官。

四、冤殁时之俸给

武穆寃殁时之官爵为「少保、武胜定国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万寿观使奉朝请」,其最後俸禄为「食邑六千一百户,食实封二千六百户」。与北宋名相韩琦、王安石、富弼比较,据「宋朝大诏合集」卷五十五载:「嘉佑六年(一O六一年)闰八月韩琦进昭文相、南阳郡开国公,食邑六千七百户,食实封二千二百户。」两人大致相同。较之「熙宁三年(一OO年)十二月王安石进宰相。太原郡开国侯,食邑一千一百户。」则高出甚多。且富弼在嘉佑三年(一O五八年)六月拜昭文相时,任河南郡开国公,食邑只为三千八百户,食实封一千二百户。是武穆任职最後级、俸,乃与宰臣相同。按宋制虽有封户,并不按户数拿税,而系按户数折钱。折率:「每实封一户,随月俸给二十五文。」武穆最後食实封二千六百户,每月俸给额乃为六万五千文。此外以「职」所定「职钱」(职务津贴)未计入。


武穆任职官阶为「开府仪同三司」,职钱应为一百二十千。若按「千」以「缗」为单位(每缙八百三十文)计算,则为九万九干六百文。又仆役代金系袭唐制,一品九十六人;二品七十二人;三品四十八人;四品三十二人;五品二十四人;六品十五人;七品四人;八品三人;九品一人。

五、身後之殊荣

秦桧私通金人,构成岳飞寃狱。绍兴十一年(一一四一)十二月除夕,赐死于大理寺狱,长子岳云及部属张宪,由杨沂中监刑斩于市,遗属被解送广南(今广东岭南)拘管。数百年来,历史评为千古奇寃。但其死後所受殊荣,亦为历史上所少见,兹分述之:

㈠宋当时的封赐————秦桧於绍兴二十五年(一一五五)病死,高宗於绍兴三十二年(一一六二)六月十一日让位於孝宗,他以五十五岁之盛年,即居位太上皇帝,活到八十一岁去世。高宗最知寃狱内情,在让位之前,於绍兴三十一年十月丁卯日,诏许岳飞家属居住自由(见建炎要录卷一九三、页三二五二)。继之,又於绍兴三十二年七月戊申日,授意孝宗,追复岳飞原官,以礼改葬。访求其後,特予录用(见宋史本纪卷三十三)。原诏曰: 「故岳飞起自行伍,不踰数年,位至将相。而能事上以忠,御众有法,屡立功效,不自矜夸。余烈遗风,至今不泯。去冬出戍鄂渚之众,师行不扰,道路之人,归功於飞。飞虽坐事以殁,而太上皇帝念之不忘,今可仰承圣意,与追复原官。以礼改葬,访求其後,特予录用。」

岳飞奇寃,在他死後二十年,得到昭雪。高宗识其忠,曾颁授御书「精忠岳飞」旗;但因欲求金人释母归,加之秦桧通敌陷害,寃赐岳飞死,尔後自愧无以对忠良,先让位,再许追复岳飞原官。二十年间,有此莫大转变,在历史上亦殊少见。继复官之後,南宋当时更有以下封赐:

1岳飞本人复寃殁时原官外,追复少保、武胜定国军节度使、武昌郡开国公,且赠太师(孝宗绍兴三十二年十月)。

2岳飞夫人李氏追复楚国夫人(同右时间)。

3长子岳云追复左武大夫,忠州防御使。

4岳云妻巩氏追复恭人。

5次子岳雷追复忠训郎、閣门祗侯。

6三子岳霖追复右承事郎。

7四子岳震补修职郎。

8五子岳霆(原名霭,孝宗为之易名霆)补忠诩郎。

9给还江州田宅(孝宗隆兴元年——一一六三)。

10赐谥武穆(孝宗淳熙五年——一一七八、九月八日),以按谥法:谓折冲御悔曰武;布德执义曰穆。

11追封鄂王(宁宗嘉泰四年——一二O四)。

12曾祖父岳成追赠太师、魏国公、配杨氏赠庆国夫人。

13祖父岳立追赠太师、唐国公,配许氏赠越国夫人。

14父岳和追赠显庆侯、太师、隋国公。

15母姚氏,高宗先封魏国夫人,当绍兴六年三月廿六日病逝江州(今江西九江)时,高宗特赠周国夫人,并赐国葬。

16妻李氏名娃、字孝娥,淳熙二年(一一七五)寿终江州,孝宗赐以国葬。

17理宗宝庆元年(一二二五)二月三日诏谥忠武,以比孔明之志兴汉室;子仪之光复唐都。

18孙岳珂恩封邺侯(理宗嘉熙三年——一二三九)。按武穆汤阴故里,昔称邺郡。

㈡朝撰修宋史的论评——元朝撰修宋史,於列传卷一百二十四「岳飞传」论评曰:

「西汉而下,若韩彭绛灌之为将,代之乏人。求其文武全器,仁智并施,如宋岳飞者,一代岂多见哉。史称关云长通春秋左氏学,然未尝见其文章。飞北伐,军至汴梁之朱仙镇,有诏班师,飞自为表答诏。忠义之言,流出肺腑。真有诸葛孔明之风,而卒死於泰桧之手。盖飞与桧,势不两立。使飞得志,则金雠可复,宋耻可雪。桧得志,则飞有死而已。昔刘宋杀檀道济,道济下狱瞠目曰:『自坏汝万里长城!』高宗忍自弃其中原,故忍杀飞!呜呼寃哉!呜呼寃哉!」(见宋史卷三百六十五,列传卷一二四)。

此外元时名儒郑元佑且有言及岳鄂王曰:「尝谓宋百度修理,远胜前代,独武勇将帅之臣,有愧於汉唐。幸而王兴,支宋运之中衰。」 (见侨吴集卷十一)

㈢朝的特殊崇祀————明太祖洪武二十年(二二八七),以历代名臣从祀历代帝王庙。次年二月,核定历代名臣三十七人,从祀太祀殿之东西廡,岳飞为从祀三十七位名臣之一,与萧何、诸葛亮、李靖、郭子仪等相等列(关羽无名位)。迨後且封岳飞为三界靖魔大帝,则与加封关羽为三界伏魔大帝相等,民间从此以关岳并称。盖关羽出生年代在前,岳飞出生年代在後,而非依事功差别,以列姓氏前後。明景泰元年(一四五O),侍讲学士徐有贞奏准於汤阴岳飞故里立庙,如钱塘之制。次年正月二十二日奉圣旨,赐额「精忠之庙」,均足以见明朝对岳飞之特殊崇敬。当代学人,更多为岳飞史事撰文辨正,若柯维骐、丘浚、李梦阳、王廷相、王世贞、唐顺之、王夫之等,不胜枚举,其著专书者,若熊大本著「大宋中兴通俗演义」,即以分年分事题材,叙述岳飞重大事功。邹元标更编行「岳武穆精忠传」,惜於满清入关之後,为排除岳飞精忠报国之民族思想,列为禁书,早巳失传。兹录董其昌氏之论岳飞一段文字於下,以见明朝学人论评之一斑:「一曰忠,湼肤激烈,挥涕视师。二曰虚,食客常满,群策毕收。三曰整,兵所往来,草苇不乱。四曰廉,不私藏一钱,籍其家仅九千缗。五曰公,小善必赏,小过必罚,待数十万人如待一人。六曰定,大敌猝撼,难於撼山。七曰选能,背嵬军五百一皆当百。八曰不贪功,功率推与其下,虽子云之胜,抑而不列。」 (见商务出版李汉魂编岳武穆年谱附录)。

㈣清季排岳观念的转变————清人初本自号後金,因而对於岳飞的抗金史实,讳而不扬。入关以後,采重关羽,抑岳飞策略,鼓励民间普遍敬关公之义,忽视岳王之忠,更且将流传至广的钱彩撰「精忠演义说本岳王全传」列为禁书。一直到了乾隆年间,因为高宗皇帝精通汉学,研读史书看到宋明学者若朱熹、文天祥、归有光等名家。对岳武穆的评论,於乾隆四年(一七三九),发表御撰岳武穆论。有曰: 「夫如武穆之用兵驭将,勇敢无敌,若韩信、彭越辈类皆能之。乃加以文武兼备,仁智并施,精忠无贰,则虽古名将亦有所未逮焉。知有君而不知有身,知有君命而不知惜己命!知班师必为秦桧所构,而君命在身,不敢久握重权於封疆之外。呜呼!以公之精诚,虽死於秦桧之手,而天下後世仰望风烈,实可与日月争光矣!独不知为高宗者果何心哉?」(见黄邦宁编「岳忠武王文集」卷首,中央图书馆台北分馆藏)

有清一代对於岳飞的观念,从此改观。加之乾隆十五年九月十八日,皇帝特遣吏部右侍郎彭启丰,莅临汤阴精忠庙致祭。且於每次南巡至浙江时,例必遣官奠酒於岳王庙,又曾御题「伟烈纯忠」庙额,并作汤阴岳武穆祠、杭州岳武穆庙墓诗,是以朝野转而兴起敬岳思潮。彰德府知府黄邦宁编印「岳忠武王文集」;曾文正公日记,亦有谒岳武穆太夫人暨夫人在九江墓地的纪述。乾隆十七年的科甲状元秦大士(号涧泉)於游杭州西湖岳王庙墓,看到庙前长跪的秦桧夫妇铁像,亦有如下的自愧联语:人从宋後少名桧;我到坟前愧姓秦。

㈤民国以来的敬重——辛亥革命成功,推翻满清政府,中华民国开国以来,对於民族英雄岳飞的敬重,要如下述:

1民国三年十一月二十日,政府命令以关岳合祀,作为武庙(见国史馆藏「政府公报」民国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第九一五号)

2民国七年 国父手书壮岳飞联语,文曰:「环翠楼中虬髯客,涌金门外岳飞魂。」 (见商务出版胡汉民「不匮室诗钞」,注:「民国七年 国父道经日本箱根,日友宫崎寅藏偕同志数人来迎,即设洗尘宴於环翠楼中,席间宫崎求书存念,国父即席挥笔而赠以一联。」)

3民国四十八年三月,经总统 蒋公校阅亲题书名且撰志序言之「历代名将传」,将岳飞列南宋第一。该书由中央文物供应社印行,国防部令发三军将士,列为必读之书。总统序言有云:「我国民革命军将校,辄宜以此百有八十三贤,以为其『崇德、修慝、辨惑』取则之资。」

4蒋院长经国先生,创筑台湾东西横贯公路於四十九年竣工时,特在花莲天祥风景区建立「鄂王亭」,用彰忠烈。亭中塑立隶体书法名家赵恒惖撰并书亭记有云:「盖期登临者,覩名兴怀,追慕遗烈,慨然激发收复河山,中兴邦国之壮志焉。」

5台湾最著名的观光风景区南投日月潭,当兴修文武庙时,经当局指示,恭立孔子、关羽、岳飞三位圣哲像,以供中外游客瞻仰。

6曾参加辛亥三月二十九日黄花岗之役,革命元宿郑烈先生於抗日战争八年期间,在最高法院、检察长任内,详考群籍,撰成岳飞报国史实的「精忠柏史剧」四十卷,因抗战时期流行话剧,故以戏剧题材写出,实际是一部岳飞的史书,於三十七年由苏州监狱印刷,由顾筱园发行。

7民国以来曾任封疆大吏的李汉魂,生平最崇敬岳飞,行旅所及,凡有关岳飞遗迹,必参观考证,抗战胜利後,在杭州养病,以研究所得,编著「岳武穆年谱」一书,於三十六年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

8民国五十五年,当局责由正中书展出版「民族英雄及单命先烈传记」,其中岳飞一篇,系蒋复璁先生编辑。

9笔者籍隶汤阴,与武穆同乡里,幼秉庭训,对於岳飞景仰至深,是以凡有岳飞史事著述,无分古今书籍或报章杂志论文,多尽力搜阅,研究分析,且承史学大师姚从吾先生多年指教,於五十八年十二月撰成五十余万言之「岳飞史迹考」一书,交正中书局出版,五十九年六月再版,今後尚拟以赓续研究所得,再以补编刊行。

10民国六十二年十一月,监察院根据退役军官陈缮检举,经教育内政两委员会会同调查,详加审阅,认为林瑞翰著中国通史中,有关断章曲解,毁及岳飞史事部份,确属不当,函请行政院查照决议处理,显见民意所在,对民族英雄不容任意诋毁,业经著者迅加修正。笔者曾就此事始末,依据学理剖析,撰成「岳飞史事正论」一文,在民主宪政半月刊四十五卷三、四期发表,国立编译馆於六十三年一月十四日以国秘字第三十号来函有言:「评论正确,留作编辑历史教科书之参考。」

六、结 

综上举述,再读一位美国学人Hellmut Wilhelm所撰「岳飞传」,对於岳飞的论评:


「岳飞的生命就这样了结了;但是他在中国历史及传统上所扮演的角色,却没有了结。他为自己,为他的军队,以及他的事业,创造了传奇的事迹。他虽未能藉此拯救自己或他的国家,但却为後代,树立了一个使人信服的典范。作为一个曙光初现的新时代的英雄,让我们借康培尔(Campbell的一句话来形容他,他分担了『最严酷的考验,不是在他种族胜利的得意时光中,而是在他个人失意沈默中。』」(见中山学术文化基金董事会委托中央研究院中美人文社会科学合作委员会编译,正中书局印行之「中国历史人物论集」)。

古今中外人士对於这位民族伟人的崇敬,从以上各节介绍可以得到概括的了解,他确属古代的青年才俊,历史上精忠不贰的楷模,现在我们……(以下删节若干字,:D)。自宜效法他的精忠报国精神,以纪念其八百七十二岁诞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