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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宰相吕颐浩和朱胜非的重要事迹述评

发布时间:2017-12-15 16:36:29  作者:  来源:
朱胜非和吕颐浩均曾在南宋最艰难的建炎、绍兴年间两度为相,主持政务,使南宋政权度过了困境。朱胜非和吕颐浩主张抗金,以吕颐浩的态度更为鲜明。虽然二人为相期间都有凭私人感情好坏

作者简介:王曾瑜,男,上海人,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特聘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荣誉学部委员;史泠歌,女,河北保定市人,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后,铜仁学院社会科学部副教授。

 

  吕颐浩、朱胜非,南宋初期曾任宰相,除刘云军先生的《吕颐浩年谱》[1],李华瑞先生的《朱胜非与南宋初期的和战》[2]等,学术界对此二人关注不多,笔者拟在学习和参考刘、李二位先生大作基础上,对吕颐浩、朱胜非的重要活动加以评述。

  绍兴十年(1140年)正月,李纲在宋金决战前病死。前宰相张浚致悼诗说:“十相从明主,唯公望最隆。”[3](p. 1755,附录三)到此为止,宋高宗先后任命十名宰相,他们是李纲、黄潜善、汪伯彦、朱胜非、吕颐浩、杜充、范宗尹、秦桧、赵鼎和张浚。就其政治表现而论,李纲为一极端,而黄潜善、汪伯彦、杜充和秦桧为另一极端。但十人无疑都是科举出身的文官,即如今人们常称道的士大夫。由此可见,欲将皇帝与士大夫治天下,或称士大夫政治,作为古代专制政治的一种较为理想的模式,是难以服人的。在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等级授职制和人治的条件下,皇帝与士大夫治天下,或称士大夫政治必然会出现各种情况,其中最坏者,则是如所谓“明主”宋高宗与黄潜善、汪伯彦和秦桧狼狈为奸,同恶相济。由于士大夫们的政治表现差别极大,若笼统称之为士大夫群体,只怕是不妥。

  除了处于极端的五相之外,范宗尹的相业,主要是创议在与金交界地带设镇抚使,数年内即告废置。余下吕颐浩、朱胜非、赵鼎和张浚四人。赵鼎确在绍兴七年(1137年)再相后,做了三件决定今后政局的大事,一是惑于秦桧的献媚,留用他当执政,最终被秦桧取而代之;二是将行都自建康迁到临安;三是开始对金乞和。[4]张浚因黄潜善举荐,出任殿中中侍御史,而弹劾李纲。前引其悼李纲诗,也多少反映了其追悔之意。朱胜非评论说:“[吕]颐浩练事而粗暴,张浚喜事而踈浅。”[5](p. 921,卷126)《朱子语类》卷一三一说“张魏公才极短,虽大义极分明,而全不晓事”,是入木三分的。但也决不能说张浚的“大义”就全然“分明”,如做黄潜善的帮凶,弹劾李纲,在符离之败后,张浚一度惊慌失措,“乞遣使议和,又乞致仕”。[6](p. 465,甲集卷20《癸未甲申和战本末》)相形之下,吕颐浩和朱胜非却在南宋政权最困难的时期主政,使之度过了困境;而且他们主张抗金,尤以吕颐浩的态度更为鲜明。“除李纲外,在宋人承认的较好的中兴诸相中,哪一个也说不上比吕颐浩有多少高明之处”[7](p. 60)。曾任参知政事的李邴则在绍兴五年(1135年)上奏称赞“吕颐浩气节高亮,忠勇慨然”[5](p. 1248,卷137)。又如李纲给吕颐浩信,称赞他“秉心克一,经德不回。励忧国爱君之诚,精忠自许;膺出将入相之任,文武兼资”[3](p. 1085,卷114《与吕相公别幅》)。这也不是客套的虚言,吕颐浩在军事上并非外行,是显而易见的事实。

  一、朱、吕两人在政治上的崭露头角和初相

  朱胜非在北宋末到南宋建炎初,任权知南京应天府,到济州劝康王即位于本府,随即升任中书舍人、兼权学士院。[2]李纲罢相是由朱胜非起草制词,制词甚至追述到北宋末期,“论人臣之大戒,罪莫重于擅朝;置辅相以仰成,责尤严于误国”。说李纲“同流俗以沽名”,“以喜怒自分其贤愚,至赏罚[失当]于功罪。出令允符于清议,屡抗执以封还;用[刑有]拂于群情,必力祈于亲札。[第]欲[市]恩于己,靡思[归]怨于君”,“设心谓何,专制如此”,“宜解钧衡之任,俾从祠观之游”。[5](p. 825,卷113)份量很重的谴责,固然是皇帝的旨意,亦反映了朱胜非的政治倾向,及对李纲的排斥态度。朱胜非于翌年升尚书右丞和中书侍郎,成了执政级的高官。在他任执政期间,只是建议皇帝将行在迁至襄阳府[8](p. 176,卷9建炎元年九月己酉),提出要矫治北宋末的“荫补多滥”,但亦未付诸实施。[9](p. 11316,卷362《朱胜非传》)

  吕颐浩在政治上的起家晚于朱胜非。建炎初,他任扬州知州,又自户部侍郎升尚书。

  李纲罢相,加之宗泽逝世,使宋廷失去了主心骨。但宋高宗却将“女真日强,盗贼日炽,国本日蹙,威权日削”的形势[9](p. 13366,卷455《马伸传》),当作自己在扬州行宫及时行乐的机遇,将国事一概诿诸黄潜善和汪伯彦。[5](p. 874,卷119)黄潜善和汪伯彦除了想降金乞和,此外并无任何对策。相形之下,吕颐浩还是忧虑时政的,他于建炎二年(1128年)十二月上“备御十策”,认为金军在明年“二、三月间,不寇淮甸,则秋冬之间,南牧必矣”。[10](p. 1235,卷90《经国·吕颐浩奏》)

  建炎三年(1129年)二月初,金人突袭扬州,宋高宗逃到江南镇江府,小朝廷人心惶惶。当时唯有吕颐浩在危难之中尚保持镇定,他叩奏皇帝说:“愿且留此,为江北声援。”[8](第1册p. 303,卷20建炎三年二月癸丑)宋高宗逃往杭州,而留吕颐浩充江、浙制置使,同签书枢密院事,以执政的身份扼守大江。吕颐浩临危受命,督刘光世军渡江,与金军对垒。在金军撤退后,收拾残局。吕颐浩临大难而有胆勇,不逃避畏缩,是当时朝廷士大夫中足可称道者。

  宋高宗逃难后,黄潜善和汪伯彦声名狼藉,不得不罢相。三月,朱胜非以次递补右相,就猝然遇上了苗刘之变,因外有文臣吕颐浩和张浚,武臣韩世忠、刘光世和张俊的武力进逼,内有朱胜非与苗傅、刘正彦的巧妙周旋,苗刘兵变平定。在这场惊心动魄的政变中,朱胜非确是尽心竭力地保全了赵官家。《中兴遗史》称朱胜非“之性缓而不迫,虽柔懦而安审,故能委曲调护二贼,使不得肆为悖乱”。[11](p. 933,卷14)朱胜非不像吕颐浩那样知兵,但在此次危机中,表现了沉稳的政治才能和智慧。

  政变结束后,朱胜非及时请求引退[5](p. 921,卷126),表明他深通专制政治的三昧。朱胜非罢相后,御史中丞张守果然弹劾“胜非不能思患豫防,致贼猖獗”,宋高宗也降诏,说“朱胜非、颜岐、张澂、路允迪当轴处中,荷国重任而不能身卫社稷,式遏凶邪。……今二凶既诛,典刑斯正。胜非之徒,盍议其罚”。朱胜非“自观文殿大学士、知洪州,落职,提举亳州明道宫”[8](第1册,p. 390,卷25建炎三年七月甲申),而蒙受实为冤枉的处分。

  朱胜非罢相,吕颐浩接替其拜右相。当时南宋国势确实处于最危困的时期,宋廷先后派遣洪皓、崔纵、杜时亮、张邵、孙悟等五批使节,以宋高宗的名义祈哀乞和。[12]吕颐浩所面对的最大难题,是金军必然发动的秋冬攻势。他说:“金人之谋,以陛下所至为边面,今当且战且避。但奉陛下于万全之地,臣愿留常、润死守。”宋高宗说:“朕左右岂可无宰相。”[8](第1册,p. 407,卷27建炎三年闰八月戊子)

  吕颐浩余下的对策,则是举荐统兵防御的人选。他主要举荐了两人,东京留守杜充,给事中周望。周望以签书枢密院事的执政官身份,出任两浙宣抚使,“总兵守平江府”。[8](第1册,pp. 368,427,卷22建炎三年四月癸亥,卷28建炎三年九月癸丑)

  杜充自命不凡,而又色厉内荏,他主动放弃开封城而南逃。[13](《〈宋史〉与〈金史〉杂考》一八,《〈杜充传〉一段记事的辨误》)但在军情渐趋紧张的时刻,宋高宗和吕颐浩根本未曾考虑过要追究他弃地与敌的罪责,反而将他视为救星,“宣武军节度使、东京留守杜充为中大夫、同知枢密院事、兼宣抚处置副使”,“仍命充总兵防淮”。[8](第1册,p. 397,卷25建炎三年七月壬寅)杜充还嫌枢密院副长官的差遣太低,装病不起。最后,宋高宗拜他为右相,兼江、淮宣抚使,驻建康府负责江防。

  史实表明,此为吕颐浩的重大失策。待两路金军先后突破江防,杜充战败的消息传来,吕颐浩只能建议宋高宗航海逃避,并得到批准。宋高宗君臣自明州入海南逃,在金军的锋刃和大海的鱼腹之间冒险,犯死求生,艰险备尝。[14](p. 31,卷上《高宗南幸执政登舟朝谒》,同见《老学庵笔记》卷2)吕颐浩当时的心境也十分苦闷,船队到达台州章安镇,他与其他大臣“常郁郁不乐,游宴六鳌峰,以消忧感”[5](p. 987,卷136《中兴遗史》)。但正如吕颐浩在航海前所预测:“江、浙地热,敌亦不能久留,俟其退去,复还二浙。”[8](第1册,p. 445,卷29建炎三年十一月己巳)金将完颜兀兀术(宗弼)的大军遭遇各种袭击和困难,最终只能退兵。

  建炎四年(1130年),韩世忠部的黄天荡之战与岳飞军的复建康府之役,是最终迫使金军退出江南的两次关键性战役。当韩世忠部传来屡败金军的消息,吕颐浩为之振奋,“闻敌穷蹙,乃请上幸浙西,且下诏亲征”[8](第1册,p. 484,卷32建炎四年四月癸未),但御史中丞赵鼎却力持异议,并弹劾吕颐浩,吕颐浩遂因此于五月罢相。其罢相制词中枚举其过失,也强调“请浙右之行,则力违于众议”[11](p. 947,卷14)。从当时的军事形势看,骁勇敢战的岳飞兵力不足,而拥有重兵的庸将张俊畏敌怯战,故吕颐浩力主皇帝亲征督军,以求聚歼金军。此次争议和罢相,也多少反映了宋高宗、赵鼎等与他的政见不同。宋高宗根本不可能同意所谓亲征的计划。赵鼎后来从主守滑向主和,亦非偶然。

 

二、吕朱再相

  1.吕朱与秦桧的政争

  吕颐浩罢相仅一年有余,到绍兴元年(1131年)九月复相。在他再相前,参知政事秦桧正好设法排挤了曾一力援引他的宰相范宗尹。他当然在实际上反对吕颐浩任相。有些士大夫也向宋高宗进言,认为吕颐浩不适合为宰相。宋高宗先命秦桧为右相,迟疑了若干时日,还是下决心重新起用吕颐浩为左相。

  吕秦两人在对金政策上已有明显的分歧。秦桧提出所谓“二策”,虽隐晦曲折,而宋高宗将它归结为“南人归南,北人归北”[8](第1册p. 765,卷57绍兴二年八月甲寅)。当时南宋军队主要由北方健儿编组而成,若将流寓南方的北方人“遣官纠率起发”,只能意味着抗金军力的削弱。北人归北,加之对北方士大夫“一时从权卫身之计”表示理解,其实就是驱迫或同意北方人“从夷”,强调皇帝“亦无贪功之念”,自然是表示无意收复失地。宋高宗亦非白痴,故他收取这份文字后,“不曾降出”。[15](p. 1480,卷20《鄂王传》)

  吕颐浩则在当年十一月上奏说:“伏愿陛下发中兴之诚心,行中兴之实事,要当先定驻跸之地,据都会之要,使号令易通于川、陕,将兵顺流而可下,漕运不至于艰阻。”“然后乘大暑之际,遣精锐之兵”,“乘两路(河北与河东)余民心怀我宋,未泯之时,知王师有收复中原之意。则中兴之业可觊也”。“今天下之势可谓危矣,既失中原,止存江、浙、闽、广数路而已,其间亦多残破。”“臣在西、北二边,出入行阵二十余年,今者年逾六十。近在军中,顿觉筋力衰惫,非复昔时之强壮也。日望陛下赐骸骨而归,所幸未填沟壑之前,一见中兴之业尔,乞赐睿察。”[5](pp. 1400~1401,卷194,《要录》卷49绍兴元年十一月戊戌,《历代名臣奏议》卷90《经国·吕颐浩奏》,《忠穆集》卷5《论乞定驻跸之地状》,《景定建康志》卷48吕颐浩传。此处引文以诸书杂校。)

  吕颐浩抗金态度之决绝,不必再加分析,实际上,此奏也是针对他建炎四年罢相时,赵鼎等人之异议,使自己的抗金主张“沮抑不得行”而发。但当时秦桧的降金乞和方针尚是藏头露尾,至少在吕秦并相时,双方对金政策的重大分歧,尚不是十分明显。

  秦桧利用吕颐浩处事粗暴、胸襟不宽等弱点,知其“不为时论所与,乃多引知名之士为助,欲倾颐浩而专朝权”[8](第1册,p. 714,卷53绍兴二年四月癸未)。当吕颐浩再相后,儒学家胡安国曾修书一封,希望他“进退贤否,赏罚功罪,固当以至公无我为先,报复恩雠为戒”[8](第1册,p. 694,卷51绍兴元年二月辛巳)。为了排挤吕颐浩,秦桧嗾使其党羽向宋高宗建议二相分工,宋高宗接受此议,于绍兴二年(公元1132年)四月,亲自宣谕说:“颐浩专治军旅,桧专理庶务。”吕颐浩遂离开行朝,外任都督江、淮、荆、浙诸军事,“开府镇江”[8](第1册pp. 712,716,卷53绍兴二年四月乙卯、戊子)。秦桧利用吕颐浩外出之机,又另设叠床架屋的修政局。

  当吕颐浩发觉秦桧的意图后,就设法反击。七月,他自镇江府还行朝,就向宋高宗举荐朱胜非出任同都督。“颐浩荐胜非,盖倾秦桧也”[8](第1册,p. 753,卷56绍兴二年七月辛巳),“乃引胜非为助”。[9](p. 11323,卷362《吕颐浩传》)给事中胡安国行封驳之权,予以奏罢。宋高宗又发表朱胜非任提举醴泉观、兼侍读,回行朝供职。吕颐浩也使用霸道,在制度上绕开了胡安国。胡安国为此大怒,宁愿“卧家不出”[9](p. 12914,卷435《胡安国传》),以示抗议。他反对朱胜非,这本是个人的政见,却又与秦桧的意图合拍。围绕着胡安国的罢免问题,秦桧“三上章,乞留安国”,宋高宗“不报”。[8](第1册,p. 763,卷57绍兴二年八月戊申)八月,秦桧在黄龟年弹劾后罢相。九月,朱胜非复任右相。

  吕颐浩和秦桧的政争,确实存在着两人战与和的政见分歧,也存在着无原则派系倾轧的因素。在殿中侍御史黄龟年的弹劾奏中,说秦桧“专主和议,沮止恢复,植党专权,渐不可长”,甚至将秦桧比为汉代的王莽和董卓[8](第1册,p. 764,卷57绍兴二年八月甲寅),确是击中了秦桧的本质和要害。但被视为秦桧一党,而遭罢黜的官员之中,固然有杨愿、王、王昞、林待聘等党羽,但也有如张焘、程瑀、吴表臣、胡世将等人,他们后来不同程度上反对秦桧的降金政策。但吕颐浩将秦桧赶下台,无疑是其德政。

  2.吕朱的对金政策和稳定内部

  吕颐浩第二次任相从绍兴元年九月到绍兴三年(1133年)九月,正好两整年。朱胜非第二次任相自绍兴二年(1132年)九月到绍兴四年(1134年)九月,也是两整年。两人都主张对金和伪齐用兵。吕颐浩“屡请因夏月举兵北向,以复中原,且谓人事天时,今皆可为”[8](第1册p. 791,卷60绍兴二年十一月己巳)。朱胜非“自再相,首建议遣诸大帅分屯于淮南等路,各据要害,以经略淮北、荆襄”[5](p. 1533,卷213《朱胜非行状》),即设置大军区,用以取代镇抚使的小军区,实际上是纠正范宗尹的设镇抚使方案,这当然是比范宗尹高明的军事方案和部署。

  当然,问题的关键还在于宋高宗本人的态度。在秦桧罢相前十日,王伦带来金朝“丞相”、都元帅完颜粘罕(宗翰)致宋高宗信,信中金朝第一次宣布放弃了灭宋的打算。[5](p. 1173,卷162《绍兴甲寅通和录》)宋高宗自然喜出望外,而左相吕颐浩也赞同“再遣使人,以骄其志”。宋廷决定,命潘致尧和高公绘出使,宋高宗还特命吕颐浩“作书,以果、茗、币、帛”赠送伪齐刘豫之子刘麟。[5](p. 1581,卷220《中兴遗史》引秦桧奏)向伪齐皇子致信通问,自然完全有损于宋朝的国格,但既有皇帝旨意,吕颐浩也不能违命。数日之后,吕颐浩向皇帝口奏:“闻夏国屡遣人来吴玠、关师古军中,金人与夏国颇睽,可令(张)浚常通问夏国。”宋高宗当即发问:“此与今来欲讲和事相妨否?”[8](第1册,p. 769,卷58绍兴二年九月丙寅)这表明尽管君相都同意遣使,但宋高宗是求和心切,唯恐和议失败,而吕颐浩则仍汲汲于设法收复失地,认为遣使不过是辅助性的策略。

  绍兴三年五月,潘致尧等回朝,并将刘豫退回的礼品一并带回,说“金人欲遣重臣以取信”[5](p. 1123,卷155)。后吕颐浩回忆说:“绍兴三年春,臣[与朱胜非、孟庾等]已定计北伐,枢密院机速房具有案底。偶潘致尧、高公绘自粘罕处奉使回,恐害和议,其事中辍。”[5](p. 1272,卷176)所谓“恐害和议,其事中辍”,无非是宋高宗本人的主意。《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五五则更详细地记载了朱胜非的意见。朱胜非“上陈五说,谓贼当击”,一者,“今当遣兵渡淮,取彼蓄积,辇以实边圉”;二者,应乘“年穀大稔”之机,捣毁格局山寨的“逆贼”,“自河以南,必大振扰,则淮北反危,江南自安”;三者,应先破刘豫兵,“去其一助”。[5](pp. 1121~1122)其第四、第五两说在此不备录,亦可见当时两人“定计北伐”的某些具体理由和细节。但吕颐浩、朱胜非与李纲不同,他们尽管主战,却服从皇帝,与金朝谈判,虽然当时并无任何成效,却成为后来成就屈辱和议的嚆矢。

  吕颐浩说:“先平内寇,然后可以御外侮。”[8](第1册,p. 647,卷47绍兴元年九月丙辰)李纲完全赞成此议,绍兴二年(1132年),他在给吕颐浩信中说,“内寇既除,方图外患”,“伏蒙垂谕,伪齐有不可讨之理,不万全不可轻举”。[3](pp. 1090~1091,卷115《与吕相公第一书》)说明两人既主张积极抗金,又反对轻率用兵的冒险主义。吕颐浩和朱胜非从认为对伪齐也“不可轻举”,到主张进兵,是经过仔细研究的。尽管最终没有付诸实施,但宋廷本着先安内、后攘外的方针,在绍兴二年和三年间,基本解决了各地的大股盗匪,稳定了南方的统治,唯有杨幺军晚至绍兴五年(1135年),方被瓦解。

  3.朱胜非支持岳飞北伐

  绍兴二年冬,南宋初次对伪齐反攻,先胜后败。绍兴三年,因襄阳府、郢州等地的失守,使南宋大江防线形成巨大缺口。伪齐刘豫不断派遣使者,联络在洞庭湖割据的杨幺叛军,策划南北夹攻。岳飞为此屡次上奏请缨。朱胜非亦认为襄阳战略位置重要,“今陷于寇,所当先取”。新任参知政事赵鼎建说:“知上流利害,无如飞者。”朱胜非支持此议,但签书枢密院事徐俯却独持异议,反对委派岳飞出兵。[8](第2册,p. 61,卷75绍兴四年四月庚子)朱胜非支持岳飞北伐,终于获得成功,此次战役是南宋头一次收复了大片失地。

  在岳飞出师前,“宰臣朱胜非使人谕之,以饮至日建节旄”[15](p. 790,卷9《遗事》),以为激励。岳飞“既班师,授飞节旄,及诸将授赏有差,如初约也。朝廷欲行献捷之礼,(朱)胜非谓本吾家堂奥。不足言,俟中原尽复,大驾还汴,乃可”。[5](p. 1163,p. 1533,卷161、卷213《朱胜非行状》)宋高宗早在登基之初,已与黄潜善、汪伯彦定下建国的规模,与金朝“画河为界”[5](p. 791,卷108《宗泽奏》),此后,不论他嘴上如何说,实际上根本没有放弃过。然而朱胜非所主张的立国规模确与皇帝有异。

  4.吕朱相业的缺点

  南宋初的宰相,即使像李纲那样真正慷慨许国,而又深谋远虑的相才,也遭到不少不公正、不应有的毁谤;对于吕颐浩和朱胜非也有不少指责,而某些指责确实说破了他们相业的缺点。

  南宋初年,大部分地区经金军、宋军和盗匪的杀掠,破坏严重,加之横征暴敛,民不聊生。朱胜非任江南西路安抚大使时,曾上奏说:“土寇皆因朝廷号令无定,横敛不一,名色既多,贫民不能生,以至为寇。”[5](p. 1069,卷147,《要录》卷42绍兴元年二月乙酉)然而“时军用不足,(吕)颐浩与朱胜非创立江、浙、湖南诸路大军月桩钱,于是郡邑多横赋,大为东南患”。[9](p. 11324,卷362《吕颐浩传》)他们明知加重赋的危害,却仍创立月桩钱的重赋,而新增的重赋也必然有相当比例入贪官污吏之囊。

  吕颐浩和朱胜非心胸褊狭,都有凭私人感情好坏而进退官员的倾向。两人都排斥李纲。吕颐浩说:“纲之为党,与蔡京一体。”[11](p. 977,卷15)又说:“臣等与纲素无嫌隙,原其心,非故欲误国,但志大才踈耳。”[8](第1册,p. 406,卷27建炎三年闰八月乙酉)朱胜非起草李纲罢相责词,已如前述。名儒胡寅论奏朱胜非,说他“不恤国事”,以私憾罢免李纲。[10](p. 2394,卷182《去邪·胡寅奏》)朱胜非所撰的《秀水闲居录》,也专门攻击李纲,将在后面论述。

  李光亦为有闻望的干才[9](p. 11340,卷363《李光传》),但吕颐浩“因言光与其侪类结成党与,牢不可破”,“上以为然”,于是“端明殿学士、江南东路安抚大使、兼知建康府李光落职,提举台州崇道观”。[8](第1册,p. 775,卷58绍兴二年九月丙戌)

  胡寅论奏朱胜非说:“吕颐浩既为胜非斥逐贤才,开其入相之路,胜非即以黄唐传掌琐闼,黄龟年司制命,刘棐为谏官,王详为左史,汲引亲党虞沄、陈桷辈,分据要津。其人皆凡下,不为时议所与。”“盖胜非外宽内忌,阳为敦厚长者之状”,“至于非义之事,人所不敢为者,则肆意行之”。[10](p. 2394,卷182《去邪·胡寅奏》)胡寅还论奏朱胜非对李擢、黄潜厚、陈蔼、张铢、刘式、韩京、李大有、张颜术、郭千里、卢宗训、吕延嗣、张毂等人“除授不公,变乱法制”之事。[10](pp. 2395~2396,卷182《去邪·胡寅奏》)胡寅所论朱胜非“除授不公”,相当部分是事实,但胡寅在吕颐浩、朱胜非与秦桧的政争中,站在秦桧一边,如论黄龟年、刘棐等,不无过当,他们奏劾秦桧之举,理应肯定。由此可见,对朱胜非“除授不公”的指责,也须具体分析。

 

 

三、吕朱退闲后的表现

  绍兴五年正月,宋高宗下诏,向前任宰执等“访以攻战之利,备御之宜,措置之方,绥怀之略”[5](p. 1230,卷171)。于是,前任的宰相和执政实际上依然划分为主战与主和两个营垒,应诏上奏,条陈己见。如李纲主战,秦桧和汪伯彦主和。吕颐浩上奏请求对金用兵,“乘时北伐”,“若不用兵,恢复中原,则必有后时之悔,岂益缓哉!”“决不可苟暂时之安,而忘北向争天下之事”。[5](pp. 1273-1274,p. 1279,卷176)朱胜非上奏说,“今内外劲兵无虑三十万众”,“机会可乘”,“速谋进取”。[5](pp. 1272~1273,卷176)可以看出,吕朱两人主战态度明确。

  绍兴七年、八年间,宋高宗与赵鼎、秦桧正式大举开展屈辱求和活动之时,朝野抗战派纷起抗争之际,吕朱两人却保持了缄默。

  吕颐浩年老多病,已不可能东山再起。但秦桧对当年的仇隙耿耿在怀,伺机报复。绍兴九年(1139年),金朝一度归还河南、陕西之地后,宋高宗“欲得元臣,调护陕西诸将”,秦桧乘机提名吕颐浩,实际上要将他“置之危地”。宋高宗为此特派宦官带领医生,“宣押”吕颐浩到行朝。[5](p. 1396,p. 1403,卷193,卷194《林泉野记》)吕颐浩受刺激后病情加剧,只能“以老病辞,且条陕西利害”,说:“金人残破中原,肆为荼毒,交兵累年,未见宁息。今者无故割新黄河河南之地与我,岂无意哉?”[9](p. 11324,卷362《吕颐浩传》)他仍然委婉地表明对宋高宗求和的异议。

  宋高宗同意吕颐浩回台州养病。绍兴九年四月,六十九岁的吕颐浩病死。尽管吕颐浩辞离人世,秦桧却“怀憾不已”,“后命台州发其家私暗事,尽贬其诸子”,于是“一家破矣”。[5](p. 1583,卷220《中兴姓氏录》)

  朱胜非眼看对金和议大局已定,无可挽回,只能取保身之计。绍兴十二年(1142年),当金朝放回宋高宗生母韦氏,宋高宗君臣高调庆祝所谓“皇太后回銮”之时,他也进呈札子祝贺“皇太后归御东朝”,朱胜非在札子中称颂“圣上孝德通于神明”,还称赞秦桧“谋国既深”,“告猷有素”。[8](第3册,p. 42,卷146绍兴十二年八月癸未)此类文词属不得不为的表面应酬,其实也为躲避秦桧的迫害。

  朱胜非于绍兴十四年(1144年)辞世。史称朱胜非“与秦桧有隙,奉祠八年,寓居湖州僧舍”,看来其生活是相当清俭的,以至没有自己的房舍。“及薨,赠三官”,李心传评论说:“按故事,曾任宰相赠七官,而侍从赠官有至开府者。胜非赠三官,非例也,疑秦桧抑之。”[8](第3册,p. 257)

  另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六一绍兴二十年十月戊辰条载:“右迪功郎安诚除名,惠州编管。诚尝为故相朱胜非所辟,胜非之薨也,诚自作斋文,讪及朝政,为郡守所发。刑寺鞫实,乃有是命。”[8](第3册,p. 257)从“讪及朝政”看,无疑是一文字冤案,并由大理寺“鞫实”而定罪。此案实际上牵连到六年前去世的朱胜非。尽管如此,朱胜非的家属比吕颐浩的家属幸运,躲过了秦桧的迫害。但直到秦桧死后的同年冬,被压制的朱胜非之子朱夏卿才重新启用,“左承议郎朱夏卿行司农寺主簿”[8](第3册,p. 393,卷170绍兴二十五年十二月丙申),后官至侍郎。[16](p. 882,支景卷1《朱忠靖公墓》)

 

四、吕朱的身后记载

  《宋史》卷二○三《艺文志》载有“《吕颐浩遗事》一卷,《吕颐浩逢辰记》一卷,《朱胜非年表》一卷,《朱胜非行状》一卷”。[9](p. 5116)《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九四载有董华撰吕颐浩行状,但是因为当时南宋朝廷主和已成定局的形势,董华的行状中不大强调吕颐浩主战的方面,反而强调其主和[5](p. 1400),将屈辱和议的成功归之于吕颐浩。对照前引本人的奏疏,与史实出入很大,违背了死者生前“决不可苟暂时之安,而忘北向争天下之事”[5](p. 1279,卷176吕颐浩奏)的政见。

  南宋宰执有本人当政记录传于今世者,唯存李纲、赵鼎和朱胜非三人。李纲有详细的时政记,可惜他当政时间短促,故对南宋历史的绝大部分未能有详细记录。赵鼎有简单的日记传世,朱胜非留下的重要记录则是《秀水闲居录》。

  按《宋史·艺文志》著录有“朱胜非《秀水闲居录》二卷”。《文献通考》卷二一七载:“《秀水闲居录》三卷,陈氏(振孙)曰:‘丞相汝南朱胜非藏一撰,寓居宜春时作’。”[17](考1769)今存《说郛》卷四一有此书残编七条。[18]《宋史·朱胜非传》说:“及着《闲居录》,亦多其私说云。”[9](p. 11319)应当说,其评价有偏颇之处,此书无疑是南宋初的重要史料,故南宋的史书多加引用。此书今存于《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注中有90条,存于《三朝北盟会编》有25条,存于《中兴小纪》有23条,存于《宋宰辅编年录校补》有4条,其他书有22条。

  朱胜非在《秀水闲居录》中多处揭露秦桧的奸恶[19],如《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四四绍兴十二年三月乙卯注,叙述当年秦桧子侄科举舞弊之事。[8](第3册,p. 19)说明朱胜非仍有不畏避秦桧的势焰,而私自直书的胆量。《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一书采自《秀水闲居录》的记录不少,唯有对其少量记载有所考辨。

  《秀水闲居录》中有攻讦李纲之文字。[5](pp. 1434~1435)《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所引《秀水闲居录》亦有相似记载。[8](第2册,p. 321,p388,p504,p574)《中兴小纪》卷一八引《秀水闲居录》攻击李纲、吕颐浩和赵鼎奢侈。[20](p. 489)对于《秀水闲居录》之诋讦李纲,李心传作了部分辨驳,赵效宣先生《李纲年谱长编》也作了辩驳。[21](p. 183,p. 189,p. 208,p. 211)今存李纲的某些奏章和书札,足以明其志在救国的光明心迹。张浚对当年劾奏李纲能够认错,说明他是真正悔悟昨日之非。前引“十相从明主,唯公望最隆”之诗句,足可证明张浚的心迹,决非是与李纲有何势利之交。

  当然,不能因《秀水闲居录》记载有偏颇之处,而全盘否认其史料价值,还在于今人做用心的考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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