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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岳飞后裔十六字派源流考述

发布时间:2026-07-22 13:11:53  作者:岳天波 岳增省  来源:岳飞网
岳飞后裔原始十六字派:重开奇秀 永佐朝邦 崇德喜彩 增耀远贤,是海内外岳氏后裔广泛通用的统一字派,由岳飞后裔江南世系自二十二世起率先启用。

岳飞后裔十六字派源流考述

作者/岳天波 岳增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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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岳氏通用字派全貌

岳飞后裔原始十六字派:重开奇秀 永佐朝邦 崇德喜彩 增耀远贤,是海内外岳氏后裔广泛通用的统一字派,由岳飞后裔江南世系自二十二世起率先启用。

1999年岳飞思想研究会为整合全国岳氏支系、开展统谱工作,在原十六字基础上又新增后十六字,同时将原末尾“贤”字调整为“光”,“贤”移至第十八位,整合形成32字通用字派:重开奇秀,永佐朝邦,崇德喜彩,增耀远光;英贤辅弼,金玉其相,武穆家风,山高水长。

长久以来,关于十六字字派的由来,族人与家史谱牒研究者说法纷杂,流传最广的两种不实观点:一称该十六字为康熙二次南巡拜谒杭州岳庙时御赐,二谓乾隆祭拜汤阴、西湖岳庙时钦定。部分支系一是不知康熙甲戌南北联宗修谱,又或自诩嫡系正统,故意淡化岳升龙与桃山岳飞后裔合修《鄂国岳氏世谱》、首订十六统一字派的史实,杜撰附会御赐字派的传说。不少家族文史爱好者未做扎实考据,仅凭主观臆断随意演绎,各类不实说法辗转流传、以讹传讹。

此类讹说流传日久,既误导岳氏后人认知,亦阻碍宗族家史的梳理考证,给后世修谱留下大量谬误。本文将从十六字派语的原始订立时间背景、附会说法成因、谱本版本流变、关键史料辨伪等方面系统梳理考证,厘清史实、正本清源。

二、十六字派为康熙三十三年永泰、桃山统宗合谱自创,桃山支率先推行

十六字派并非朝廷御赐,实为康熙三十三年(1694),岳飞二十世裔孙、甘肃永泰籍岳升龙牵头南北岳氏统宗合议拟定。

(一)订立背景

康熙三十二年(1693),时任九江协副将的岳升龙因公途经萧县桃山驿站,在驿站公馆休憩期间拜谒桃山岳忠武王祠(彼时桃山驿公馆距岳庙大门南仅二百余步),桃山岳氏族长、岳飞二十世裔孙岳穆孙出面接待岳升龙。交谈间岳升龙得知桃山族人正筹划重修桃山岳忠武王祠,当即许诺出资相助。

岳飞后裔恪守“修祠必修谱”的古训,但凡祠宇新建或重修,必同步续修族谱、校正世系,历代皆有先例:

1.元大德五年(1301),江州(今九江)岳飞六世孙岳宗元主持修缮西湖岳王坟寺,同时与宜兴唐门联宗纂成《唐门岳氏世谱》;

2.明万历二十年(1592),萧县岳飞十八世孙岳钟灵修建桃山岳忠武王祠,同步编纂《桃山谱略》;

3.明万历四十二年(1614),嘉兴岳飞十八世孙岳元声扩建三塔塘岳忠武王祠,一并编修《金陀世谱》。

本次桃山重修祠宇,同样计划同步续谱。岳升龙顺势提议永泰支与桃山支统宗合修《鄂国岳氏世谱》,获得族人认同。全谱由岳升龙担任总纂,岳穆孙次婿葛之藩(字过菴)负责文稿校勘。为厘清昭穆次序,解决各地支系行辈错乱、同宗难以分辨的问题,众人共同议定统一十六字传世派语。

(二)修祠、合谱及定派时间

过往学界仅宽泛界定此事发生于康熙年间,无精准年份,现根据岳升龙完整仕宦履历、清代武官管理制度,结合桃山岳庙残碑实物史料互证,可确定重修祠宇、纂修族谱、订立字派三项工程同步竣工于康熙三十三年。

1. 仕宦轨迹排除其余年份 

从岳升龙完整仕宦履历与清代武官规制,能够锁定其修祠合谱唯一可行的时空窗口。岳升龙出身武庠,自幼随父从军,凭借军功逐级晋升,历任永泰营千总、庄浪卫守备、黑城营游击、九江协副将、甘肃提标副将、登州镇总兵、天津镇总兵,最终官至从一品四川提督。清代三藩之乱于康熙二十年(1681)平定后,朝廷大幅收紧武官管理制度,明确规定绿营把总以上武官,若无兵部勘合、督抚明文或皇帝圣旨,严禁私自离开驻守汛地。

对照其仕宦时序,康熙二十年至康熙三十一年(1692),岳升龙长期驻守西北边关,受驻防地域、繁重军务与严苛武官值守制度三重约束,完全不具备前往桃山、会晤当地岳氏宗亲的客观条件。康熙三十四年后,他调任天津镇总兵;康熙三十五年又奉旨扈从西征噶尔丹,战事结束后擢升四川提督,此后长期驻守川陕地区,与桃山相隔遥远,且军务繁重,始终无空闲、合规的契机赴桃山拜谒岳祠、商议修祠合谱事宜。

康熙三十一年至三十三年,是他唯一能与桃山岳氏宗亲产生交集的时段。这三年间,他先任职九江协副将一年半,后调任甘肃提标副将半年;康熙三十二年农历十月三十一日(1693年10月癸未),奉旨升任山东登州镇总兵(今山东蓬莱)。驻守登州期间,受武官不得擅离汛地的定例约束,无法前往桃山;而任职九江协副将阶段,若因公奉旨赴京,需沿黄梅、宿松、桐城、合肥、宿州的宁京官道通行,桃山驿站正处于这条必经路线之上。据此推定:康熙三十二年春夏,时任九江协副将的岳升龙因公途经桃山,专程拜谒岳忠武王祠,并与当地宗亲当面议定修缮祠宇、联合纂修族谱诸事。此后他短暂返回甘肃原籍履职,趁此梳理完善永泰本支世系资料;调任登州总兵之后,双方依靠族人互通、书信往来持续推进各项工作,最终于康熙三十三年完成全部工程与谱籍编纂。

2. 桃山残碑石刻实物佐证

桃山岳忠武王祠明万历年间始建,当地传统为修祠、修谱、立碑同步进行,碑刻是一手纪年史料。现存《重修岳忠武王祠记》残碑可辨识关键文字:

“武穆鄂王,精忠昭史册。……桃山祠,明万历间十八世孙钟灵创建。……历岁既久,垣栋倾颓。康熙甲□,甘肃永泰裔岳升龙,……萧邑,谒祠。……慨捐俸银,重修祠宇,兼合南北宗谱。葛之藩,邑庠生,董司文墨。……鸠工葺治,祠宇复旧。……康熙三十三年菊月吉日,阖族立石。”

碑文明确记载:康熙三十三年九月,岳升龙捐俸修祠、统筹南北合谱,葛之藩负责文书,全族立碑。碑刻纪年与仕宦史料完全吻合,锁定全部工程收官于1694年。 

(三)康熙原版《鄂国岳氏世谱》体例与支系记载概况

本次康熙年间纂修的《鄂国岳氏世谱》共计四卷,相较于晚清及近现代新编岳氏族谱,整体体例古朴精简,架构简明清晰,以明代万历年间岳钟灵编撰的《桃山谱略》为核心蓝本承袭编纂。

·卷一:为家族世系核心内容,卷首仅收录岳珂所作谱序一篇,未设置凡例与其他附录,正文依次记载岳氏受姓渊源、家族世系源流、五侯总图及五大支系图谱。各支系记载详略有别:杭州长支世系录至十八世,二、四、五支仅简录至六世;三支记载最为翔实,总图记至十世,其中嘉兴支系延录至十八世、江南总世系延录至十五世,江南世系又细分萧县、桃山、祁县张家口(口字今考存疑)、丰县等分支,世系记录顺延至二十三至二十四世;庄浪永泰世系从十六世接续增补,各房支记录至二十至二十一世。此外,谱中兼收四川南江(长房长支)、苏州、毗陵等分支,世系记载跨度分别为二十世和十世;

·卷二:宸翰;

·卷三:丝纶诏令、褒奖典册;

·卷四:忠武王遗稿与文集。

全谱仅新增续江南黄柏口、庄浪永泰及四川南江部分支系人丁姓名,其余世系图表均直接承袭明代旧谱、未另行续编,整体工期最多一年。

(四)十六字派启用时间及规则

《鄂国岳氏世谱》卷首未单独设立“字派”专项篇目,字派规范仅体现在世系人名之中。由此可知,这套字派初期仅为宗族内部口头约定、统一使用,并未明文载入族谱正文。新谱分发至各支系时,统一字派也依靠口头传达或手抄形式传播。

从第一卷世系图中可见,二十二世中有五人使用“重”字辈,二十三世中有三人使用“开”字辈,此八人均为桃山族长二十世岳穆孙之孙和曾孙。在修谱同期,参与者就率先在自家晚辈取名中启用新字派,其中萧县桃山支是最早落地执行这套字派的支系。

杭州武林、浙江嘉兴、江南萧县是岳飞后裔三大核心世系,三地续修新谱素有互传谱牒的传统,故在江南桃山支系开始启用统一字派时,其他各支也先后相继认同使用。 

清冯培编撰《岳庙志略》,于嘉庆八年(1803)定稿并首次刊刻。该书卷三·祀典记载:“杭州府钱塘县正堂魏,为俯念惨烈孤忠,叩电照例垂恩,敕勒石千秋永戴事。康熙五十七年三月十七日,奉旨巡抚浙江等处地方提督军务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朱批:岳鄂王后裔生员岳振、岳重光、岳重缵,率族岳起豪、岳从先、岳从仁、岳重俎等人呈称:世祖武穆鄂王精忠蒙崇祀,千秋敕建庙墓,锡以祠产,优恤子孙,永蠲庸调……”

上述文字记载康熙五十七年(1718),杭州岳飞裔孙联名申请重振宗族、官府依规落实旧制的史实。查对家谱所记人名辈分:岳起豪为岳飞二十世裔孙,岳振、岳从先、岳从仁为二十一世,其余为二十二世“重”字辈。三代族人联名上书,按常理推算,彼时“重”字辈年龄约二十岁上下。

又见卷首序二冯培亲撰《岳庙志略序》文末记载:“开武字绳祖,其弟开鼎字定三,于王为二十三世孙。居庙西偏守护,唯谨兹志之成,两人亦与有力焉,例得附书。”落款日期为嘉庆八年秋九月。

也就是说嘉庆八年(1803),杭州武林世系仍有二十三世“开”字辈老者居庙守祠,世系繁衍规律匹配。由上推定:杭州武林世系启用十六字派的时间约为康熙三十五年。

十六字派于康熙中后期已在岳飞后裔各主流支系和桃山周边全面普及,也是苏、鲁、豫、皖及周边各地岳氏的通用字派。

(五)十六字派及专属堂号寓意

整套派语四字一组,层层递进,以岳飞忠义家风为核心,分为四层内涵:承祖育才、报国济世、修身积德、光耀先祖。

1. 重开奇秀

重(chóng):承续先祖忠义祖德,行事厚重审慎;开:开拓事业德行,自立自强;奇:期许子孙德才超凡、品格高洁;秀:子弟俊秀文雅,承山川忠烈灵气。同时暗含纪念桃山建祠先祖岳钟灵之意,寓意重焕岳祠荣光。

释义:承接先辈忠良根基,开拓家族新貌,培育德才出众的后世子孙。

2. 永佐朝邦

永:世代坚守报国本心;佐:为官辅政、为民造福乡里;朝邦:代指家国故土。

释义:岳氏子孙代代心怀家国,无论庙堂民间,皆尽己所能济世安民,传承尽忠报国之志。

3. 崇德喜彩

崇:躬身尊崇忠孝仁义;德:立身之本,涵盖岳氏全部祖训;喜:以行善修德为乐;彩:积善带来家宅祥瑞、自身光彩。

释义:终身恪守德行,乐善好施,家门和睦福瑞常伴。

4. 增耀远贤

增:发扬先祖美名;耀:光耀岳氏门楣;远:忠义家风流传千古;贤:缅怀岳飞等先贤,亦期盼后世贤才辈出。

释义:后辈建功修德,为历代忠良先祖增添荣光,让岳氏忠义贤名永续流传。

整体逻辑闭环:承祖育才→报国济世→修身积善→光祖流芳,既是排辈用字,也是岳氏完整传家家训。

专属堂号:跻云堂

本次合谱专属堂号为“跻云堂”,该堂号在后世岳氏族群中流传度极低、鲜为人知,后世各支重修族谱时均未沿用,属于岳升龙个人仕途印记。

“跻”为攀登,“云”喻青云仕途。岳升龙由底层武官凭军功升至四川提督,修祠合谱时恰逢刚升任登州总兵,迈入高级武官行列,以此命名:一是记录自身戎马奋斗、家族由军户跻身官宦的历程;二是勉励后世崇文尚武、立业报国。 

三、“康熙/乾隆御赐字派”为近代附会传说,清代所有原始史料无一字佐证

桃山康熙三十三年原版谱、道光八年二修谱、光绪十六年三修谱,以及《金陀祠事录》《嘉禾岳氏宗谱》等全部清代岳氏文献,均无“御赐十六字派”相关记载。该说法不见于清代实录、碑刻、方志,是民国时期才逐步形成的附会谣言。

(一)清代古谱原始记录佐证无御赐说法

1.康熙三十三年刊行的《鄂国岳氏世谱》,是岳升龙与葛之藩共同纂修的清代首部跨地域岳氏统谱。这部1694年初刻原本,既未完整刊载整套十六字派语,也不存在任何“御赐字派”相关文字,仅在世系人名中零星出现“重”“开”等派字,这也是清初修谱的普遍现象。究其缘由,清初朝廷对汉人大宗族私自订立全国统一字派管控严苛,此类行为极易被官府定性为私立宗族规约、聚众结党,存在极大政治风险。彼时岳升龙刚刚升任正二品登州总兵,手握地方兵权,行事必须谨小慎微,绝不敢在刊印谱牒上明文记载由自己牵头、为全族统一拟定字派一事。当时族人便采用“有实无文、口传约定”的折中方式:族人日常取名统一使用议定的十六字派,完整字派规制条文暂不录入谱书,留待后世政治环境宽松后再行补录。

及至乾隆十五年(1750)、乾隆二十二年(1757),乾隆先后亲临汤阴、西湖岳庙拜谒,朝堂管控环境日渐宽松,十六字派的使用也逐步成为各地岳氏宗族共识。时隔一百三十四年后,道光八年(1828)桃山续修《岳武穆谱》(全四卷),才在谱卷三中首次完整录入十六字排行。原文仅标注“岳武穆后裔排行十六字 自二十二世起 计开”,后附对应世次与单字,现存誊抄谱本最右侧“康熙御赐忠武王後裔”一行文字,并非道光原版所有。从字迹、排版形制可明确判断,该行文字是近代后人整理誊抄谱书时额外增补,道光谱原版并无这段附会文字。

3.光绪十六年(1890)桃山三修谱基本承袭道光谱体例,以页眉文字“今将世系宗派开列于后”引出对应排行单字。本次续修仅在原有十六字派基础上增补八字“慎怀先志,恭俭世绵”,将派语扩充为二十四字。通读全谱序文、凡例、派行专篇、历代诰敕汇编,通篇没有一处提及康熙御赐、钦赐、颁赐字派的相关内容,光绪原刻本不存在此类造伪附会文字。

4.清嘉庆二十三年(1818)岳鉴单行刊刻《金陀祠事录》,专载嘉兴金陀岳王祠沿革、祠内碑刻、历代祭文、朝廷褒奖文书,全书未收录任何岳氏宗族字派,与御赐之说毫无关联。道光二十七年(1847)《嘉禾岳氏宗谱》附刻《金陀祠事录》,谱中虽收录上述十六字派行,同样无任何御赐相关记载。祠录、嘉兴宗谱均为清代留存的可信岳氏原始文献,二者可相互佐证:十六字派自订立直至晚清,始终不存在御赐相关文字依据。

(二)附会传说生成的三大核心原因

1. 抬高宗族声望

历代帝王均推崇岳飞忠烈形象,康熙、乾隆多次遣官或亲祭岳庙、赐匾抚恤。民国修谱普遍有攀附皇权、抬高门第的风气,将字派托为帝王御赐,能够强化岳氏“忠良世家受皇家恩眷”的身份认同。

2. 统一散支、赋予字派正统性

战乱导致南北岳氏支系离散,各地辈分用字杂乱。将十六字派包装为御赐,借皇权权威统一各地支派,消除辈分分歧,方便联宗修谱。

3. 史料断层,后世修谱者无原始古谱对照

清末、民国修谱族人大多无缘见到康熙原版统谱,仅知晓朝廷优待岳飞后裔,主观臆断“优待忠良必赐字派”,并将杜撰文字写入新谱,讹说自此落地。 

(三)清廷崇岳政策时间线,佐证不可能御赐字派

清初顺治、康熙、雍正三朝,朝廷因岳飞抗金的历史背景,虽承认岳飞忠君殉国的臣子典范价值,仍延续明代地方岳庙春秋官祭,不废除祠祀,岳氏后裔世袭奉祀官、家祭并行,但相关宣传刻意低调。杭州岳庙定位为“墓祠+江南忠孝教化标杆”,汤阴岳庙定位为“故里祠+宗族根脉祭祀”,两地均由地方官于春秋仲月致祭,杭州为省级、府级规格,汤阴为府县级规格,无帝王亲祭、大规模旌表举措。直至康熙六十年(1721),清廷才颁定礼制,将岳飞神位安置于京城历代帝王庙功臣配殿从祀,使其忠义形象从地方祠祀升级为全国统一的官方忠烈典范。

至乾隆中期,清廷立国已逾百年,满汉融合程度大幅加深,满清中原正统地位完全稳固,无需再刻意避讳相关史事。乾隆十五年(1750)乾隆帝西巡亲临汤阴岳庙致祭,作《经岳武穆祠》《岳武穆论》与专属祭文;乾隆十六年(1751)首次南巡杭州,遣官致祭西湖岳庙并御题“伟烈纯忠”匾额;二十二年(1757)第二次南巡,乾隆首次亲临杭州西湖岳庙行礼、题诗;其后四次南巡途经杭州,均亲祭或遣官祭祀西湖岳庙,留下大量御制诗文、修缮谕令。乾隆对岳飞的系列褒扬举措,影响后世两百余年社会伦理导向,也成为衍生“御赐字派”附会说法的源头节点。

“御赐字派”传说分两类,均可从时序、制度直接推翻:

1. 康熙御赐说

议定十六字派的康熙三十三年,距离康熙第二次南巡(1689)已时隔五年;此次南巡康熙虽抵达杭州,行程重心仅为巡视河工、安抚百姓,并未到访西湖岳庙,完全不存在当面颁赐字派的客观场景。康熙一生六次南巡,其中五次抵达杭州,但所有官方实录、祠庙专志、金石碑刻均无其亲赴西湖岳王墓、岳庙举行祭祀的记载,更无单独召见江南岳飞后裔、下诏钦定家族行辈的相关记录。

清代帝王御赐字辈存在完整标准化流程,需包含亲临祠宇、颁下谕旨、礼部存档、刻碑公示全套环节,缺一不可。康熙既无亲祭岳庙的官方记载,自然不可能凭空为岳氏全族御赐行辈;若确有御赐史实,身为主修人的岳升龙在纂修《鄂国岳氏世谱》时,必然将这份莫大圣恩浓墨重彩载入谱册,然而康熙原版谱中全无相关文字。

2. 乾隆御赐说

十六字派康熙年间已在全国岳氏支系使用,比乾隆登基早五十余年,不可能民间先行使用半世纪,再由后朝帝王“御定”。

(四)清代御赐字派制度门槛,岳氏不在授予范围

清代御赐派语仅三类群体可得:皇室宗室、满蒙藩王、孔孟颜曾四圣裔;仅施琅因平定台湾大功获特例赐百字行歌。普通民间汉姓宗族不在赐字名单内。

清廷优待岳飞后裔的举措仅限修缮祠墓、减免赋税、赏赐匾额、抚恤后人,绝不介入宗族内部命名辈分。清廷对民间妄称“御赐文字”管控严苛,礼法、文字狱双重约束之下,族人不可自行杜撰帝王赐字叙事。若族谱无礼部敕令、祠庙碑刻作为实物佐证,擅自宣称御赐字派,一经地方官府核查,即判定为“虚托圣恩、僭越礼制”,宗族会受到严惩。清初朝廷忌惮跨地域汉人大族私下串联、自立规约,对跨省宗族联合订立统一字派保持警惕,极易被视作私下结党。这也是岳升龙康熙三十三年合谱时,仅与族人口头约定字派、不在谱册明文完整记载十六字的核心原因,以此规避朝廷猜忌。

(五)各地派文字形差异,反向证伪御赐论

纵观全国各支族谱,各地在使用十六字派时多存在参差异写,譬如:“重开奇秀”之“奇”变为“启”,“永佐朝邦”之“邦”作“纲”,“崇德喜彩”之“德”改“修”,“增耀远贤”之“增”写作“忠”、“宗”等,这类文字差异是民间谱牒流传的典型常态。古时南北交通信息闭塞,各支互传手抄族谱,历经多次口传、笔录,叠加方言影响,极易因字音相近、字形相似、字意相关产生讹变。

若为帝王钦定御赐文字,全国必须严格统一原文,绝不允许各地随意篡改,派字歧异直接佐证十六字派并非官方御赐文字。

(六)福建楚溪岳氏族谱“御赐文字”辨订

今有宗亲以福建建宁楚溪岳谱记载佐证御赐说,经考证不成立:当地清乾隆、道光、光绪原版旧谱,均未收录十六字派,也无御赐相关文字;民国三十六年手抄续谱仅增补人丁信息,同样无相关内容。

“康熙御赐十六字辈”文字,最早出现于2015年新编《楚溪岳氏族谱》,内容沿用附会传说和1999年岳飞思想研究会统谱宣传文本,派字异写不规范,明显属于当代新增附会文字,不能作为原始史料采信。

(七)御赐说主要根源和流传方式

整个清代所有岳氏族谱,均未出现十六字派为御赐的记载。清亡后至民国,民众心中皇权正统观念一直未彻底消弭,族人认为若字派为帝王钦赐,能够大幅提升宗族声望、方便各地支系联宗修谱。于是,修谱者遂刻意美化字派起源,逐步衍生出“康熙二十八年第二次南巡,亲临杭州岳王庙,召见岳氏后裔,康熙钦赐十六字派”的民间传说,又或零星写入民国新修支谱,这是该传说的原始出处。在此附会基础上,又衍生出“乾隆御赐十六字派”的次生讹传。

20世纪后期,岳氏宗亲研究会整理家史资料时,直接采信民国以来形成的民间传说,未核对清代原刻旧谱,将“乾隆御赐十六字”定为统一说法广泛刊发,经由网络、地方通俗文史读物辗转引用,讹误持续扩散,流传至今。

四、十六字派流传差异,永泰支系未推行使用统一字派

康熙三十三年合谱定派后,江南桃山、浙江、苏鲁豫等地支系陆续启用,但参与订立字派的永泰支系却一直没有使用,主要是三点原因: 

(一)世次启用时间错位

当年南北合谱议定字派之时,永泰支族人仅传至二十一世,尚未抵达二十二世统一启用节点;待支内二十二世后人陆续长成、需要更换统一派字之时,南北宗族联络通道、地缘往来格局和整体社会环境早已大幅变动,彻底错失同步推行的最佳窗口期。

(二)宗族管理模式不同

桃山岳氏依托祠田、乡约形成稳固的宗族管理体系,统一字派具备极强的内部约束力;永泰岳氏世代为西北戍边军户,岳升龙、岳钟琪父子均身居清廷高阶武官,宗族存续依靠官宦仕途维系,民间乡绅式宗法管束力度薄弱。该支自明代起便沿用一套本土字派,当年合谱核心目的仅为梳理统一南北世系溯源,虽口头约定通用字派,却未强制族人替换传承已久的固有字派。

(三)地域隔绝与仕途避嫌

岳升龙、岳钟琪父子常年驻守西北边关,远离江南桃山合谱核心区域;且二人仕途起伏,屡遭朝堂弹劾构陷,身处高度敏感的军政环境,为规避帝王猜忌、保全全族安危,主动搁置、中断统一字派的推行事宜。

因地域偏远、宗族信息闭塞等缘故,亦有诸多支系同永泰支一般,长期独立沿用本支自创字派。另有部分支系获知南北合谱议定的统一字派时日较晚,加之世代传承中断,字派启用大幅延后,由此形成如今部分支系世次偏高的现象。 

五、结论

综合清宫实录、清起居注、各地明清原版岳氏族谱、祠庙碑刻、地方方志多重史料互证,完整史实结论清晰:

1. 十六字派为康熙三十三年(1694)岳飞二十世裔岳升龙联合萧县桃山岳氏统宗合修《鄂国岳氏世谱》时,南北族人共同议定的民间宗族字派,桃山支系率先启用。

2. 所谓康熙、乾隆御赐字派,无正史依据、无原始文献支撑、并非历史史实。是民国修谱风潮中人为附会衍生,当代新编族谱、通俗文史资料进一步放大传播的讹传。

3. 后世修纂族谱、宗族溯源当以可据史料、古谱为依据,摒弃这类无史料文献佐证的帝王御赐传说,正本清源,传承真实完整的岳飞后裔宗族源流。

岳飞思想研究会及联盟宣传专委会 出品

编辑:岳飞网融媒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