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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号文——岳研会关于纪念民族英雄岳飞诞辰910周年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5 16:26:49  作者:  来源:
2013年3月26日(农历2月15日)将在河南省汤阴县和开封市、浙江省杭州市分别举办岳飞文化节(周)、“纪念民族英雄岳飞诞辰910周年”系列活动。经岳飞思想研究会与主办单位研究确定,以上

岳飞思想研究会文件

岳研字〔2013〕1号

关于组织参加岳飞文化节(周)暨

纪念民族英雄岳飞诞辰910周年活动的通知

 

各地岳飞思想研究会、分会、筹委会、联谊会、岳飞文化交流协会、岳飞忠孝文化研究院、精忠爱国企业家商会:

2013年3月26日(农历2月15日)将在河南省汤阴县和开封市、浙江省杭州市分别举办岳飞文化节(周)、“纪念民族英雄岳飞诞辰910周年”系列活动。经岳飞思想研究会与主办单位研究确定,以上系列活动,由当地政府职能部门或岳庙具体承办。

希望参会代表能够按照本通知及邀请单位的通知要求,准时参加活动。邀请函不得转让他人,确实不能参会者务必提前10天通知当地召集人或秘书处备案,以便作进一步安排。现将纪念活动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地点

      (一)河南汤阴岳庙;

      (二)河南开封朱仙镇精忠岳庙;

      (三)浙江杭州岳王庙。

二、参与方式

以地方政府或当地岳庙为主组织举办,岳飞思想研究会参与主办。我会将提供参会者名单,所有参加纪念活动的代表,均由当地政府或岳庙邀请参加。

    三、名额分配

参加河南汤阴岳飞文化节的名额为70人;参加河南开封岳飞文化周的名额为70人;参加浙江杭州纪念活动的名额为80人(分配名额见附表)。

四、具体要求

    (一)为组织和落实好参加纪念活动的各地代表,实行“包片制、定额制”办法。即对全国各地分会分成若干片区,分配名额并由各省分会或召集人负责组织落实。

    (二)参会代表要有地域性、先进性、代表性。在各行业、各领域有突出的业绩或实力,年龄结构、性别结构力求合理,应安排一定数量的非岳姓及女性代表参与纪念活动。

    (三)参会代表名单须在2013年3月5日前报送岳研会秘书处,由秘书处协调当地政府发函邀请。凡不持有邀请函参加活动的,当地承办单位一律不予接待。如超出名额,但所选代表确实是代表性较强,影响力、实力较大的,可适当增加参会名额,由各省市召集人统一报送岳研会秘书处审核同意。

    (四)活动承办单位免费提供当地会议期间的食宿。鉴于接待能力有限,参加纪念活动的代表一律不准携带家属;随行人员食宿自理;为爱护长者身体,年龄超过70岁以上者或体质欠佳者,原则上不作为邀请对象。

(五)凡被邀请参加纪念活动的代表(特邀嘉宾除外),本着自愿原则和自身经济情况,报到当日须向当地岳庙进行一定数量的捐款(原则上每人1000元以上,捐款数额及名字镌刻在功德碑上,立于当地岳庙),届时将举行捐赠仪式,以资助当地岳庙的修缮及岳飞文化持续发展。   

(六)参会代表需持岳研会颁发的会员证参加,届时佩戴会员证统一乘车、进入会场、用餐、领取会议材料、纪念品或礼品、照相等。凡没有会员证者,需在3月5日前直接向岳研会秘书处提供1张电子版两寸免冠照片(没有电子版的由当地岳研会或召集人负责处理成电子版),提供性别、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编、所在单位、职务等基本信息,届时由秘书处办理会员证。

五、会议要求

    (一)参会代表必须严格遵守活动纪律,着正装(男士西服或传统国服、衬衣着领带,女士不着奇装异服)参加各项活动。不准私自离队(位)拍摄,会议现场关闭手机。

(二)活动专设照相、摄像人员并佩戴记者证。由纪念活动办公室统一安排拍摄事宜。

(三)参会代表不得私自散发资料、售卖物品、书籍等。如有此项要求的,报岳研会秘书处核准后统一安排时间场地。

(四)参会代表带司机及其他随行人员的,统一安排,食宿费自理。

(五)会员代表参加会议时,欢迎为岳飞文化建设积极献言献策,但不得发表不团结、不和谐的言论。

(六)参加各地纪念活动的代表,由岳研会带队会长统一协调,统一组织列队。

六、组织领导

总顾问:岳朝军

活动总指挥:岳湛   

执行副总指挥:岳增敏

各分会场代表团领导小组名单:

(一) 浙江杭州岳王庙

团长:岳建民(电话:15698086729)

成员:岳朝军(电话:18970938777)、岳  湛(电话:13308022233)、

      岳方顺(电话:13805469369)、岳圣朋(电话:15810768111)、

      岳善进(电话:13901158877)、胡  正(电话:13600518899)、

      岳喜高(电话:13225277622)、岳明红(电话:13931770099)、

沈立新(电话:13805725192)、岳林才(电话:13908053888)

(二) 河南汤阴岳庙

团长:岳富明(电话:18603761999)

成员:岳琴舫(电话: 13907102539)、岳宗周(电话:13963748906)、

      岳宝柱(电话:13700000168)、岳  永(电话:15516163333)、

岳耀国(电话:15553708977)、关宝英(电话:13598127666)、

岳  达(电话:13907199749)

(三) 河南开封朱仙镇精忠岳庙

团长:岳曰安(电话:13954658888)

成员:岳树兵(电话:13994669999)、岳  鹏(电话:13072008888)、

岳远喜(电话:18709982928)、岳增敏(电话:13501218739)、

岳月滨(电话:15615467777)、于青梅(电话:13083880898)、

翟启运(电话:13661118178)、岳晓春(电话:13466667235)、

岳东昌(电话:13606367795)、岳  杰(电话:13633788999)、

岳趁意(电话:13903789916)

秘书处邮箱:    295894155@qq.com 

秘书处联系人:  孙丽辉(电话:18611902419)

            羡博华(电话:15811590824)

            李秀丽(电话:13701070875)

            白海蛟(电话:18635039357) 

秘书处联系电话:010 -6592 6020   

                010- 6592 2082


  岳飞思想研究会

                  二○一三年二月十八日

发:各地岳飞思想研究会、分会、岳飞文化交流协会、岳飞忠孝文化研究院、精忠爱国企业家商会、联谊会会长、秘书长、筹委会主任、常务理事、各地召集人

报:岳飞思想研究会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会长助理、副秘书长、高级顾问、监事

送:河南省汤阴县委、县政府;河南省开封市委、市政府;浙江省杭州市西湖景区管委会;杭州岳王庙、汤阴岳庙、朱仙镇精忠岳庙;有关社会团体;台湾泰安旌忠文教公益基金会、台湾相关岳庙、台北岳氏宗亲会、韩国青海李氏大宗会

主题词:纪念活动  通知

            岳飞思想研究会秘书处              

 2013年2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