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自宋封鄂王,大明洪武九年(1376年), 岳飞“从祀历代帝王庙,配宋太祖享。”正式列入国家祀典,谕祭“春秋二祭”,为皇家褒忠之典 ,历代大明皇帝都要诏书并命重臣亲赴岳庙(汤阴、朱仙镇、武林、武昌)举行国祀。
《明史·舆服志》称:正德十三年,“赐群臣大红贮丝罗纱各一。其服色,一品斗牛,二品飞鱼,三品蟒,四、五品麒麟,六、七品虎、彪;翰林科道不限品级皆与焉;惟部曹五品下不与。”
斗牛服,是明朝赐予一品官员的官服 ,上绣虬属兽斗牛,故名。斗牛原是天上星宿。 斗牛服是明代赐服体系中的最高一级。
岳飞被正式列入大明国家祀典,皇家褒忠之典,明代武像一品至尊顶级斗牛赐服。
明代斗牛为为蟒形,鱼尾,头双角向下弯曲如牛角状。
《明史·舆服志》记载:“赐蟒,文武一品官所不易得也。”获赐蟒服被认为是极大的荣宠。蟒袍加身,意味着位极人臣,荣华富贵。
北京故宫南熏殿历代功臣像中的明代岳飞像,长袍上绘有团蠎纹样,胸前一大团,左右肩上和膝上各一小团,以“五”表示岳飞死后追封为王的至尊极品身份。可惜如今杭州岳庙及汤阴岳庙岳飞造像右肩上的小团蟒纹,战袍只剩三团,很不符合岳飞身份与传统文化。
明沈德符《野获编》云:“蟒衣,为象龙之服,与至尊(皇帝)所御袍相肖,但减一爪(趾)耳……凡有庆典,百官皆蟒服,於此时日之内,谓之花衣期。如万寿日,则前三日后四日为花衣期。”一言概之,龙为五爪,蟒为四爪。
弘治十五年,《大明会典》修成,明孝宗为奖励参与编修的大臣,特赐大学士刘健、李东阳、谢迁等蟒服,开内阁大臣赐蟒之先例。抗倭将领戚继光也曾得到御赐蟒服的荣耀。
文:岳飞网团队 编辑岳增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