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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号文——关于募集资金捐建九江县岳飞夫人李娃孝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5 16:46:24  作者:  来源:
岳飞思想研究会文件 岳研字〔2 0 1 1〕6 号 关于募集资金捐建九江县 岳飞夫人李娃孝祠的通知 各地岳飞思想研究会、筹委会、联谊会,企业财团及会员: 为推动爱国教育事业的发展,积极参与

岳飞思想研究会文件

岳研字〔2 0 1 1〕6 号

关于募集资金捐建九江县岳飞夫人李娃孝祠的通知

 

各地岳飞思想研究会、筹委会、联谊会,企业财团及会员:

    为推动爱国教育事业的发展,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岳飞爱国教育基金会决定募集资金为岳飞夫人李娃修建孝祠。

    岳飞夫人李娃聪颖贤惠,至孝至爱,相夫教子,深得世人尊敬。逝世后葬在距岳母墓五里远的山口桥村太阳山腰,实现了她“终后葬庐山,陪伴岳母姚太夫人”的遗愿。

    时光荏苒,李夫人墓因年久失修,大部分墙体脱落,已成危建,每年有众多游客到此参观祭拜的同时无法保障安全。为了维护好李夫人墓,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危险,拟于今年雨季过后,对李夫人墓进行整体修缮,另建孝祠一座,建筑面积大约200平米,占地面积600平米左右,配有景观、墙院、传达室、展室、绿地等附属设施。根据造价预算,需要资金总金额135万元,基金会投资80万元,另外55万元需向社会募集,希望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为捐建李夫人孝祠贡献一份力量,献上一份爱心。届时将捐款足额用于修建李夫人孝祠。

    修建结束后,将在孝祠前立一功德碑,将捐赠单位、个人、数额等镌刻在碑上,以飨后人。届时基金会将向捐赠者颁发证书及奖杯,对捐赠额达到5万元以上者,将在今年召开的表彰大会上给予隆重表彰。

 

  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报:岳宣义名誉会长、徐耀纯书记、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送:各地岳研会、分会、理事、企业财团

抄:九江市委办公室、宣传部、九江县委、县政府

关键词:募集资金  孝祠  通知

 

岳飞爱国教育基金会秘书处   2011年5月17日印发

认 捐 书

    我单位(个人)愿意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推动中国爱国教育公益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倡导爱国、爱家,宣传尽忠报国思想,促进社会和谐。本捐款必须足额用于修建位于江西省九江县境内的岳飞夫人李娃孝祠,为各地游客到庐山旅游带旅游提供具有爱国教育意义的文化景观。协助政府建立中华贤母文化园爱国游客必游地,推动爱国主义教育事业和谐发展。

    一、我单位(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捐赠法》的有关规定,愿意向岳飞爱国教育基金会捐款。

    二、我方向岳飞爱国教育基金会修建李夫人孝祠项目捐赠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按照《公益捐赠法》的规定,此款(物资)除扣除一定比例活动经费外,剩余款项只能用于修建李夫人孝祠,不能挪作他用。

    三、我方所捐赠和赞助资金(物资)于      年    月    日拨付到以下指定账户。

    四、我方联系方式                       。

    五、未尽事宜,与承办方另行协商。

甲方指定账户:

账户户名:五岳河山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水碓西里支行

银行账号:11-043101040004025

(转账请注明:捐建李夫人孝祠专款)

认捐方(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