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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号文——关于表彰2012年度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7-12-15 16:18:02  作者:  来源: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继续关心岳飞思想研究工作,支持爱国思想教育事业。同时要求各地岳飞思想研究机构、岳研会会员向他们学习。敬请海内外爱国志士、学术单位和社会团体

岳飞思想研究会文件

岳研字〔2013〕04号

关于表彰2012年度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各地岳研会、联谊会、筹委会、会员单位:

为大力弘扬岳飞爱国主义精神,激励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进一步关心、支持岳飞思想研究工作和爱国教育事业,根据我会《关于对各类优秀人物设立奖项及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岳研字〔2010〕2号),在2012年表彰基础上,决定对下列在2012年度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授予相应称号。

授予以下四单位“岳飞文化传播突出贡献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南昌大学岳飞研究中心

浙江三联专修学院

重庆市作家协会影视制作中心

北京东阳盟将威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赠予以下五人“岳飞文化精忠奖”获得者(排名不分先后):

廖正豪(台湾)        李完性(韩国)

张德林(台湾)        荘伟波 (香港)

徐从宝(杭州)

颁发以下三人“奥运火炬手岳飞文化单车万里行”荣誉证书:

刘振伟    贺文激    薛砚岐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继续关心岳飞思想研究工作,支持爱国思想教育事业。同时要求各地岳飞思想研究机构、岳研会会员向他们学习。敬请海内外爱国志士、学术单位和社会团体等,进一步关注、支持岳飞思想研究工作,为弘扬岳飞爱国主义精神做出贡献。


                             岳飞思想研究会

                        0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送:各地岳研会会长、秘书长、筹委会主任;各常务理事、

团体会员

报:张文台、岳宣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会长助理、

副秘书长

主题词:表彰   决定

岳飞思想研究会秘书处                2013年326日印发

                                      (共印300份)